進賢縣瑞進制冷設備有限公司 充裝1000瓶液氧項目 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評價報告名稱 | 進賢縣瑞進制冷設備有限公司 充裝1000瓶液氧項目 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 進賢縣瑞進制冷設備有限公司是一家民營股份制企業,公司注冊注冊資本100萬元人民幣,公司于2020年06月05日登記,法定負責人為周保金,由進賢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 進賢縣瑞進制冷設備有限公司充裝1000瓶液氧項目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進賢縣三里鄉新和村委會健武村,已建項目有1個20m3液氧儲罐、1個液氧充裝臺及配套設施,輔助設施有供電、供水等配套設施。 | |||
評價人員 | 職責 | 姓名 | 職業資格證書編號 | 從業登記 編號 |
項目負責人 | 李炎枝 | 0800000000101600 | 004011 | |
項目組成員 | 李炎枝 | 0800000000101600 | 004011 | |
聶潤蓀 | 1100000000201786 | 014606 | ||
報告編制人 | 聶潤蓀 | 1100000000201786 | 014606 | |
報告審核人 | 邱國強 | 1700000000200904 | 022186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技術負責人 | 應宏 | 0800000000101630 | 001630 | |
評價結論 | 1、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的規定,本項目危險化學品的量未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2、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5號)及附表規定,該項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學品;根據《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90號)、《各類監控化學品名錄》(化學工業部令[1996]第12號)和《列入第三類監控化學品的新增品種清單》(國家石油和化學工業局令[1998]第1號)進行辨識,本項目不存在監控化學品;對照《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2013年完整版)》對項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進行辨識,項目無重點監管化學品;根據公安部編制的《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年版)辨識,本項目未涉及到易制爆化學品。 3、該項目的總平面布置、建構筑物防火間距基本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道路和設置可滿足內外交通運輸的要求和消防安全的要求。 4、本項目在選址、廠址的周邊環境、工程地質、水文氣象、交通運輸、物資供應等方面符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適宜建設。企業對周邊環境不會造成重大影響;周邊環境對企業基本沒有影響。 5、該公司成立了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切合實際,可以滿足正常安全生產的要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已編制,并備案。 6、消防器材的布置情況滿足《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50140-2005的要求,可基本滿足消防的要求。 7、該項目的主要有害因素為火災、車輛傷害,針對這些有害因素。 8、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結果為在選定的3個單元中均在一般危險范圍,作業條件相對安全。 9、危險度評價結果為罐區的危險度為III級,輕度危險。 10、危險指數評價結果為:其安全間距要求為40米,在其周邊40米范圍內無居民區,無其他企業,符合安全間距要求。 進賢縣瑞進制冷設備有限公司氧氣充裝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主要安全生產相關證照基本齊全,氧氣的儲存、灌裝方法基本合理、安全性較好。安全條件滿足相關要求。主要安全設施已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符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范要求。企業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機構,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安全管理基本有章可循。評價時儲存裝置和現有安全設施運行正常、有效。近期通過對存在的安全問題進行了整改,主要安全缺陷基本消除。但部分整改項還未整改完成,因此,本評價報告認為進賢縣瑞進制冷設備有限公司整改完成后氧氣充裝的風險屬可接受風險,其安全設施和措施滿足安全儲存的要求,該項目已具備安全設施“三同時”驗收條件。 | |||
現場工作時間 | 2020.10.15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0.10.22 | |
現場參加人員 | 企業(周)、李炎枝 | |||
現場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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