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石油分公司上高蘆洲加油站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評價報告名稱 | 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宜春石油分公司上高蘆洲加油站 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 該站于2020年9月2日取得宜春市行政審批局文件《關于對奉新縣、上高縣三個新建加油站規劃確認的通知》(宜行審批商字[2020]4號);于2020年10月22日經上高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立項并取得《江西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項目統一代碼:2020-360923-52-03-043601);于2024年4月22日取得宜春市應急管理局頒發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意見書》(宜市危化項目安條審字[2024]6號);于2024年5月14日取得宜春市應急管理局辦法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宜市危化項目安設審字[2023]4號)(由于宜春地區以往無需進行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故企業在進行安全設施設計后未進行審查申報,后因宜春地區需進行設計審查,故企業于近期進行設計審查導致獲取設計審查意見書日期與驗收日期相近,對此企業出具了針對此情況的情況說明,詳情見附件);于2024年2月27日取得上高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頒發的《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上住建消驗[2024]第005號); 該項目符合國家和當地政府產業政策,適宜項目建設。根據《產業結構調整目錄(2024年本)》 (發改委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7號令,于2023年12月1日第6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的規定,本項目不屬于限制類、淘汰類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該項目參建單位為:北京中地大工程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巖土工程勘察甲級)、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安全條件評價單位)、天津中德工程設計有限公司(安全設施設計單位)、江西省華洪科技有限公司(施工單位)、河南省誠德規劃管理有限公司(監理單位)。該項目屬于新建項目,屬三級加油站。 汽油和柴油均是化學品液體,且均為危險化學品,其中汽油火險分級 為甲B類,屬于我國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其蒸汽與空氣形成爆炸性 氣體,遇明火、高熱易燃燒爆炸;柴油火險分級為丙A類,遇明火、高熱或 與氧化劑接觸,有引起燃燒爆炸的危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主席令[2021]第88號)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第591號令,645號修改)、《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55號令,79號修改)及《江西省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 的通知》( 贛應急字〔2021〕100 號)的規定要求,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安全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為檢查該加油站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三同時”和在安全經營及安全管理方面是否符合國家及行業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確保新建項目在安全生產及安全管理方面符合國家及行業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 | |||
評價人員 | 職責 | 姓名 | 職業資格證書編號 | 從業登記 編號 |
項目負責人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項目組成員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劉良將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吳小勇 | S011035000110202001293 | 040560 | ||
羅 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報告編制人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報告審核人 | 王東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過程控制人 | 劉求學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技術負責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安全評價結論 | 1、該加油站為成品油零售企業,屬三級加油站。 2、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石油分公司上高蘆洲加油站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設計、施工;項目安全設施能按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與主體工程同時經驗收后投入生產和管理。 5、根據檢查表2.2-1,該站所在地的安全條件與周邊防護距離滿足規范要求。 6、建設項目的技術、工藝和裝置、設備(設施)的安全、可靠性和安全水平符合要求。 7、加油站取得了防雷接地檢測報告,加油站能夠符合安全規范要求。 8、項目在安全防火間距、平面布置、消防安全設施和措施能夠滿足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電氣防爆防護、機械設備的安全保護等方面的安全設施建立有效。 9、從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結果可以看出,在選定的單元中作業條件均在“一般危險”或“稍有危險”范圍,該項目的作業條件相對比較安全。 10、危險度評價油儲罐區得分為17分,卸油得分為17分,均為Ⅰ級,屬高度危險。由于設有緊急切斷系統,采用埋地油罐、密封操作、液位報警、 防滲漏檢測等措施,危險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 11、加油站設置了安全領導小組,制定了相應的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預案,加油站的安全管理機構工作有力,加油站安全經營管理處于正常有序開展范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經考試培訓,取得合格證書。 12、項目建設內容已通過消防部門檢查,取得消防驗收意見書。 綜上所述,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石油分公司上高蘆洲加油站現場安全設備設施建設與設計相符,安全設施和措施在正常經營過程中能正常投用并在有效期內,能夠滿足安全經營的條件,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均依法取證,能夠滿足正常安全經營的需要,具備安全驗收的條件,符合經營和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條件要求。 | |||
現場工作時間 | 2024.4.30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4.5.23 | |
現場參加人員 | 徐志平,企業,李云松 | |||
現場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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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評價單位 信息反饋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