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評價結果 1.1項目安全狀況綜合評述 1)該項目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項目建設內容符合有關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規程和技術規范。 2)該項目擬在贛州世鴻氣體有限公司原址進行改造,位于江西省贛州市章貢區沙河工業園,交通運輸便利,地理位置適中;氣候和地質條件良好,可以滿足項目要求;廠址周圍環境現狀較好,項目生產裝置距周邊距離符合規范要求,廠址與周邊企業距離符合規范要求,項目廠內建筑物安全距離符合規范要求。 3)廠區內外交通順暢,外部有公路,內部設有消防道路和12x12m的回車場,有利于運輸,也有利于消防安全。 4)該項目總體布局合理,交通方便,物流順暢,建筑物功能基本滿足生產工藝要求,生產工藝過程中安全技術措施和設施滿足安全生產的要求,對危險危害因素能及時的感知和處理,可有效地保證生產的安全。 5)該項目生產工藝成熟,流程合理,具有較高的安全性。 6)通過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可知,該項目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中毒和窒息、觸電、機械傷害、車輛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淹溺、灼燙、及毒物、噪聲等。項目的主要危險因素是火災、爆炸、中毒窒息。 7)危險化學品辨識結果 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應急管理部等十部門關于調整〈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將所有柴油全部調整為危險化學品的公告》,項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有:氧[壓縮的或液化的]、氮[壓縮的或液化的]、氬[壓縮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壓縮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氬氣混合氣體、丙烷、乙炔、丙酮(在乙炔瓶中作為溶劑)、柴油(發電機燃料)。 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5號)的規定,項目溶解乙炔的丙酮為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 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進行辨識,本項目不涉及劇毒化學品。 根據《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將監控化學品分為四類。第一類是可做為化學武器的化學品,第二類是可作為化學武器關鍵前體的化學品,第三類是可以作為化學武器原料的化學品,第四類是除炸藥和純碳氫化合物外的特定有機化學品。對照《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及所附監控化學品目錄,本項目不涉及監控化學品。 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年版),經辨識,本項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和《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辨識,本項目倉儲經營的乙炔為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根據《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版)》辨識,本項目不涉及特別管控的危險化學品。 根據《高毒物品目錄》(2003)中的規定,本項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8)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的辨識 根據《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國家安監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3號)對該項目工藝過程進行辨識,本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 9)重大危險源辨識結果 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進行辨識,本項目危險化學品生產單元和儲存單元均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10)該項目火災因素引起的后果非常嚴重,其危險等級為“Ⅲ級”;其他單元的危險性其他中毒窒息、觸電、灼燙、車輛傷害、高處墜落、機械傷害等級較一般,其危險等級為“Ⅱ級”。 本項目201低溫液體罐區危險度等級為“Ⅰ”級,屬高度危險,項目擬對新增的二氧化碳儲罐設置壓力表、安全閥等安全附件,設置防雷接地措施;202氣體倉庫危險度等級為“Ⅱ”級,屬中度危險;101乙類車間、102惰性氣體充裝間、203輔助房危險度等級為“Ⅲ”級,屬低度危險。 采用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評價,項目的作業條件其危險分值在70以下,危險程度屬于可能危險,需要注意。主要作業場所中危險分值較大的為火災爆炸和中毒窒息,危險程度屬于可能危險。項目實施后必須加強安全檢查,加強生產工藝的控制,防止可燃、有毒有害物質泄漏。加強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降低生產過程中的危險程度。 1.2項目應重點防范的危險有害因素 火災、爆炸、中毒窒息、凍傷。 1.3安全評價結論 綜上所述,贛州世鴻氣體有限公司氣體儲存經營改造項目在以后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建設施工、安裝調試及生產運行中,如能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并合理采納本報告中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真正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項目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風險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圍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