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乾照光電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
評價報告名稱 | 江西乾照光電有限公司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 | ||||
項目簡介 | 江西乾照光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于2017年7月在南昌市新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注冊成立。注冊資本20億元人民幣,江西乾照光電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區望城新區寧遠大街1288號,經營范圍:一般項目:進出口代理,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半導體照明器件制造,半導體照明器件銷售,光電子器件制造,光電子器件銷售,集成電路制造,集成電路銷售,半導體分立器件制造,半導體分立器件銷售,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電子專用材料制造,電子專用材料銷售,電子專用材料研發,金屬材料銷售,合成材料銷售(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江西乾照光電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獲得新建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同意,取得“乾照光電南昌基地項目”備案(新發改字〔2017〕340號)。分兩期建設月產120萬片規模藍綠芯片生產基地,其中一期建設月產60萬片規模藍綠芯片生產基地。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及其修改單(GB/T4754-2017/XG1-2019),該公司所屬行業為顯示器件制造業,行業代碼為C3974。 公司現有主要建構筑物包括:辦公樓、綜合樓、芯片外延廠房、倉庫一(甲類倉庫)、倉庫二(氨氣站)、倉庫三(硅烷站)、倉庫四(氫氣站)、倉庫五、倉庫六、露天設備區一(制氫站)、露天設備區二(氨水罐區)、動力中心(南側地下為消防水池)、鍋爐房、固廢收集間、廢水站(含事故水池)、二棟宿舍樓、四座門衛等建構筑物以及工業八路架空管架等相關配套設施。 該公司在“藍綠芯片”生產制造過程中會生產和使用危險化學品,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 年版),該公司涉及的主要危險化學品有:氨水(含氨20%左右)、三甲基鋁、三甲基鎵、三甲基銦、三乙基鎵、硅烷、氨氣、氫氣、氮氣、氯氣、氧氣、氬氣、氦氣、氫氟酸(BOE成分)、笑氣、天然氣、一氧化碳(制氫生產過程中間產物)、二氧化碳(制氫生產過程副產物)、硫化氫(制氫生產過程脫硫工序微量副產物)、乙醇、異丙醇、丙酮、過氧化氫、乙醇胺(去膠液成分)、四甲基氫氧化銨(顯影液成分)、硫酸、硝酸、鹽酸、三氯化硼、四氟化碳、硝酸鈰銨(蝕刻液成分)、氟化銨、三氯化鐵(ITO蝕刻液成分)、六甲基二硅烷胺(增粘劑成分)、氟化硅(芯片過程微量副產物)、柴油等。氨、氫氣、氯氣、氫氟酸、天然氣、一氧化碳、硫化氫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該公司不涉及危險化工工藝。該公司儲存單元倉庫二(液氨罐車存放庫)構成危險化學品三級重大危險源,其余生產單元和儲存單元均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該公司配套建設的制氫、制氮等裝置生產的氫、氮等屬于危險化學品為自用產品均不對外銷售。該公司生產且需對外銷售的副產品氨水(含氨20%左右)屬于《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所列出的危險化學品。根據《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以及《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實施指南(試行)》(安監總廳管三〔2015〕80號)第三條的要求,該公司需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 2017年12月該公司委托江西省贛華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江西乾照光電有限公司乾照光電南昌基地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2018年10月委托信息產業電子第十一設計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編制了《江西乾照光電有限公司乾照光電南昌基地項目一期安全設施設計》;2020年7月委托江西省贛華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江西乾照光電有限公司一期項目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2021年10月委托南昌安達安全技術咨詢限公司編制了《江西乾照光電有限公司乾照光電南昌基地項目一期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依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2015年修訂)》第十一條“(一)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已滿三年的;(二)構成重大危險源的裝置、設施或者場所進行新建、改建、擴建的;(三)危險化學品種類、數量、生產、使用工藝或者儲存方式及重要設備、設施等發生變化,影響重大危險源級別或者風險程度的。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對重大危險源重新進行辨識、安全評估及分級”。原《重大危險源評估報告》已滿三年,因此江西乾照光電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贛昌安全生產科技服務有限公司對該公司的重大危險源重新進行辨識、分級及安全評估。 受委托后,江西贛昌安全生產科技服務有限公司立即組織安全評價師和注冊安全工程師成立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小組,對該公司現場進行了詳細細致地勘察,收集整理該公司重大危險源相關的安全資料,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2015年修訂)》等規定,對該公司儲存、使用的危險化學品情況進行調查和辨識,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分級,對重大危險源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進行分析,并在此基礎上,系統分析該公司生產過程中危險因素和固有的危險程度,運用工程軟件并采用科學的方法定量模擬計算可能發生的事故后果,然后對重大危險源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術措施、監測監控措施、事故應急措施等按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進行符合性檢查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對策措施,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得出安全評估結論。評估報告按《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2011年8月5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0號公布,根據2015年5月27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9號修正)的要求編制完成。 | ||||
評價 人員 | 職責 | 姓名 | 職業資格證書編號 | 從業登記編號 | |
項目負責人 | 吳小勇 | S011035000110202001293 | 040560 | ||
項目組成員 | 吳小勇 | S011035000110202001293 | 040560 | ||
羅 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劉良將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報告編制人 | 吳小勇 | S011035000110202001293 | 040560 | ||
報告審核人 | 邱國強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劉求學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技術負責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評價 結論 | 本評估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辯識》、《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家、行業規范標準,對該公司生產過程中儲存和使用的危險化學品情況進行分析評估得出:江西乾照光電有限公司江西乾照光電有限公司的1個儲存單元液氨罐區(108倉庫二)構成三級重大危險源。 江西乾照光電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設施、安全管理符合《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2011年8月5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0號公布,根據2015年5月27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9號修正)的要求,公司在保障生產設備和安全設施有效運行,作業人員遵章操作的前提下風險可控。 | ||||
現場工作時間 | 2023.5.16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3.8.11 | ||
現場參加人員 | 吳小勇、企業(徐子良) | ||||
現場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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