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中能實業有限公司在役裝置安全現狀評價
評價報告名稱 | 贛州中能實業有限公司在役裝置安全現狀評價 | |||
項目簡介 | 贛州中能實業有限公司于2011年01月06日成立,位于江西省贛州市信豐縣工業園區星村路,法定代表人劉甫先,公司經營范圍包括:化工產品的技術開發、生產及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環保設備的研發、生產;N-甲基吡咯烷酮有機溶劑(危險品除外)的回收加工和再利用;γ-丁內酯的生產和銷售; 鋰電池的技術研發、生產;電子產品、機械設備的購銷;N-甲基吡咯烷酮合成生產、銷售;貨物及技術進出口(以上經營項目國家法律、法規有專項規定的從其規定)(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等。贛州中能實業有限公司為《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2662專項化學用品制造”,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鼓勵類項目。本項目位于信豐縣工業園區,不屬于化工園區內,依據贛應急字〔2021〕100號文第四十二條,本項目未擴大現有產能或改變產品,符合要求。贛州中能實業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31日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許可證編號:(贛)WH安許證字〔2017〕0947號,許可范圍為N-甲基吡咯烷酮(10kt/a)、氫氣,經過換證,現有效期至2023年8月11日。 贛州中能實業有限公司在生產過程中部分建筑功能和生產裝置進行了調整變更,以及2022年4月縣應急局組織贛州市專家對贛州中能實業有限公司現場情況診斷提出的問題、2022年6月15日專家對信豐中能實業有限公司重大危險源現場情況會診指導提出了整改意見和2022年9月27日專家對信豐中能實業有限公司重大危險源現場情況會診指導提出了整改意見,信豐縣應急管理局2022年4月23日簽發的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文書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信)應急責改(2022)WH41號、2022年6月15日簽發的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文書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信)應急責改(2022)WH64和 2022年9月27日簽發的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文書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信)應急責改(2022)WH95號所查內容提出了整改要求,江西省化學工業設計院受贛州中能實業有限公司委托出具了《贛州中能實業有限公司年產6.5萬噸N-甲基吡咯烷酮(NMP)項目安全設施設計診斷及整改設計》。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 監管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本項目一甲胺、氫氣、天然氣屬于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按《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和《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相關要求采取有效的安全對策措施和設置應急處置裝置。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通知》(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 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 藝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3號),本項目γ-內丁酯及與一甲胺水溶液的反應生產工藝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中的胺基化工藝。 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資料,經辨識分析,該企業103一甲胺罐區構成三級重大危險源、104生產車間構成四級重大危險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45號令(第79號令修改)和江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的要求(贛應急字〔2021〕100號),危險化學品新、改、擴建設項目建成后必須進行安全設施竣工驗收,以確保工程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保證工程在安全生產方面符合國家及地方、行業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章規范的要求。 受贛州中能實業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贛昌安全生產科技服務有限公司承擔了其年產6.5萬噸N-甲基吡咯烷酮(NMP)項目安全設施符合性診斷及整改設計驗收工作。組織項目評價組對工程的隱患整改設計、施工文件及企業提供的安全技術及管理、安全檢驗、檢測等資料進行了調查分析和依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對現場進行了核查,對現場存在的問題與委托方進行了交流。本報告主要按照《安全驗收評價導則》(AQ 8003-2007)進行編制。評價報告主要依據《安全驗收評價導則》、《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評價細則(試行)》有關規定進行編寫。 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主要包括:編制說明、建設項目概況;危險、有害因素辨識結果及依據;安全評價單元的劃分結果;采用的安全評價方法;定性、定量分析危險、有害程度的結果;安全條件和安全生產條件的分析結果:即建(構)筑物的結構及耐火等級,生產裝置、設備和設施的法定檢驗、檢測情況,安全設施的施工、檢驗、檢測和調試情況,安全管理機構設置情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學習、貫徹落實情況,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及取證情況,分析事故應急預案與演練情況,分析試生產方案及試生產情況的情況;安全驗收安全評價結論;安全生產建議及與建設單位交換意見的情況結果等。 | |||
評價人員 | 職責 | 姓名 | 職業資格證書編號 | 從業登記 編號 |
項目負責人 | 李永輝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項目組成員 | 李永輝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魏本棟 | 1200000000200229 | 032629 | ||
汪 洋 | 1200000000200236 | 025220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羅 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報告編制人 | 李永輝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報告審核人 | 王東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過程控制人 | 劉求學 | S011044000110192006758 | 036807 | |
技術負責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評價結論 | 贛州中能實業有限公司在役裝置符合信豐縣城市發展規劃的布局;通過安全設施設計,總平面布置、建構筑物結構、防火間距等符合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采用成熟的生產工藝和設備,本質安全程度較高,消防安全設施設置符合相關標準,消防設施已驗收合格;防雷裝置已檢測合格。生產評價項目對項目存在事故危險和職業危害的設施和場所采取了一系列的合理可行的防護措施和科學的管理,使生產過程中的危險有害因素能得到有效控制。評價項目安全設施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贛州中能實業有限公司對存在的安全問題進行了整改,評價人員進行了核實,安全隱患消除。 現場情況與設計圖紙一致,符合要求且運行正常。 贛州中能實業有限公司在生產過程中部分建筑功能和生產裝置進行了調整變更,以及2022年4月縣應急局組織贛州市專家對贛州中能實業有限公司現場情況診斷提出的問題、2022年6月15日專家對信豐中能實業有限公司重大危險源現場情況會診指導提出了整改意見和2022年9月27日專家對信豐中能實業有限公司重大危險源現場情況會診指導提出了整改意見,信豐縣應急管理局2022年4月23日簽發的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文書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信)應急責改(2022)WH41號、2022年6月15日簽發的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文書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信)應急責改(2022)WH64和 2022年9月27日簽發的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文書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信)應急責改(2022)WH95號所查內容提出了整改要求,江西省化學工業設計院受贛州中能實業有限公司委托出具了《贛州中能實業有限公司安全設施設計診斷及整改設計》,企業于2023年5月30日完成現場驗收,已委托江西贛昌安全生產科技服務有限公司出具《贛州中能實業有限公司安全設施符合性診斷及整改設計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該公司現有設計具有一定自動化水平,配備有 DCS自動控制系統和 GDS 氣體檢測報警系統、SIS系統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江西省化工企業自動化提升實施方案》(試行) 等法律法規要求,該公司對現有裝置進行了全流程自動化控制改造,以通過開展自動化提升,最大限度減少作業場所人數,切實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全流程自動化控制改造工程 (以下簡稱“該工程”) 由江西省化學工業設計院編制了《贛州中能實業有限公司全流程自動化改造設計方案》。企業于2023年5月30日完成現場驗收,已委托江西贛昌安全生產科技服務有限公司出具《贛州中能實業有限公司全流程自動化控制改造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經培訓考核取得了安全資格證,特種作業人員均經過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證,實行持證上崗,其他從業人員均進行了廠內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具備安全知識與操作技能;為從業人員配備了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人員資質符合《江西省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要求。 對照《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分類整治目錄》,沒有“暫扣或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類”、“停產停業整頓或暫時停產停業、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類”、“限期改正類”這幾種情況。 評價結論:贛州中能實業有限公司在役裝置的安全設施及安全管理符合國家及有關部門關于安全生產的要求,認真落實并合理采納安全設施設計及設計診斷和整改設計中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對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采取了安全對策措施,工程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風險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圍內。現場與設計一致。自動控制系統符合設計要求、運行正常并定期調試。主要負責人和主管生產、設備、技術、安全的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等有關從業人員資質符合《江西省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要求。 該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設計的安全設施得到落實,對本次安全現狀評價提出的安全隱患已整改,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 |||
現場工作時間 | 2023.7.1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3.7.25 | |
現場參加人員 | 如下 | |||
現場照片 | 左起江西贛昌安全生產科技服務有限公司汪洋、贛州中能實業有限公司溫世洋
左起贛州中能實業有限公司溫世洋、江西贛昌安全生產科技服務有限公司李永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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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評價單位 信息反饋情況 |
(終稿)贛州中能實業有限公司在役裝置安全現狀評價報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