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據《危險化學品名錄》(2015版、十部委2015年第5號公告)辨識,本項目中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包括:多聚甲醛(269),二氯乙烷(557),三氯氧磷(1858),三乙胺(1915),甲醇(1022),氫氧化鈉(1669),石油醚(1965),氰化鈉(1688),硝酸(68%)(2285),甲苯(1014),硫酸二甲酯(1311),甲醇鈉(1024),醋酸(2630),液氨(2),氯化鋅(1480),二氧六環(647),溴素(2361),均三甲苯(1801),磷酸(2790),二苯胺(311),硫酸(1302),氨水20%(35),N,N二甲基甲酰胺(460),N,N二甲基苯胺(1307),苯磺酰氯(65),氯乙酸(1551),次氯酸鈉(166),乙醇(2568)。 2)通過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可知,本項目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中毒窒息、觸電、機械傷害、車輛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淹溺、高溫灼燙、凍傷及噪聲、高溫等。項目的主要危險因素是火災、爆炸和中毒窒息,本項目時應重點關注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的防護對策措施。 3)特殊化學品辨識結果 根據《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90號)及《各類監控化學品名錄》(原化學工業部令第11號)、《列入第三類監控化學品的新增品種清單》(國家石油和化學工業局令第1號)的規定,該項目生產過程中所使用的三氯氧磷、氰化鈉監控化學品。 《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將易制毒化學品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類、第三類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學配劑。對照國務院令第445號《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附表,易制毒化學品的分類和品種目錄可以看出,該項目產品或原料中甲苯、硫酸屬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 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十部委2015年第5號公告)辨識,該項目氰化鈉為劇毒化學品。 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年版)的規定,該項目硝酸為易制爆化學品。 依據《高毒物品名錄》(2003年版)的規定,該項目的危險化學品液氨、氰化鈉、硫酸二甲酯、二苯胺為高毒物品。 對照《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完整版》,該公司生產中使用的甲苯、甲醇、液氨、氰化鈉、硫酸二甲酯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根據《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版)》的規定,本項目氨、硫酸二甲酯、氰化鈉、甲醇、乙醇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 4)危險化工工藝辨識結果 依據《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原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及《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3 號)辨識,本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 5)重大危險源辨識結果 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進行辨識,本項目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6)外部安全防護距離 經定量風險分析計算后,高敏感場所(如學校、醫院、幼兒園、養老院等);重要目標(如黨政機關、軍事管理區、文物保護單位等);特殊高密度場所(如大型體育場、大型交通樞紐等)(<3×10-7)(橙色線)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大部分在廠區內,其中204甲類儲罐區與保護目標的最大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46m,206甲類倉庫與保護目標的最大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16m。本項目最大外部安全防護距離范圍內無此類設施。 居住類高密度場所(如居民區、賓館、度假村等);公眾聚集類高密度場所(如辦公場所、商場、飯店、娛樂場所等)(<3×10-6)(紫色線)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大部分在廠區內,其中204甲類儲罐區與保護目標的最大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32m,206甲類倉庫與保護目標的最大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8m。本項目最大外部安全防護距離范圍內無此類設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