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有機氟化工系列(二期)產品結構調整項目聚四氟乙烯裝置Ⅱ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評價報告名稱 | 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有機氟化工系列(二期)產品結構調整項目聚四氟乙烯裝置Ⅱ安全驗收評價報告報告 | |||
項目簡介 | 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是由理文(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投資的獨資公司(臺港澳法人獨資)。位于江西省九江市碼頭工業城,占地面積約1632畝,法人代表衛少琦,注冊資本34554萬元美元?,F有職工1282人。 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已建設鹽化工和氟化工生產裝置及配套的公用、輔助設施。目前已建成30萬噸/年燒堿(折100%)、16萬噸/年甲烷氯化物、2.5萬噸/年無水氟化氫裝置、6萬噸/年HCFC-22(R22)裝置、1萬噸/年二氟甲烷(R32)裝置、2萬噸/年四氟乙烯(TFE)裝置、0.32萬噸/年六氟丙烯(HFP)裝置、0.67萬噸/年聚四氟乙烯(PTFE)裝置、焚燒裝置、HCl吸收裝置、4萬噸/年氯化亞砜裝置、30萬噸/年27.5%過氧化氫裝置、年產20萬噸聚合氯化鋁(PAC)等生產裝置;配套建設有熱電車間(循環流化床鍋爐5臺和255(75+105+75)MW汽輪發電機組),公用工程設施(包括變配電系統、循環水裝置、脫鹽水、空壓制氮裝置、污水處理站、消防系統、通訊、控制室、中心化驗室、倉庫、各類罐區),集裝箱、散雜貨、化工等多用途碼頭泊位5個等。 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辦理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證號(贛)(贛)WH安許證字[2015]0857號,現安全生產許可證許可范圍為:氟化氫(無水、25kt/a)、氟硅酸(5.79kt/a)、二氟甲烷(10kt/a)、五氯化銻(30t/a)、四氟乙烯(20kt/a)、六氟丙烯(3.2kt/a)、八氟環丁烷(960t/a)、氫氟酸(10.21kt/a)、二氟一氯甲烷(60kt/a)、燒堿(300kt/a)、液氯(250kt/a)、氫氣(8400萬Nm3/a)、高純鹽酸(120kt/a)、次氯酸鈉(20kt/a)、燒堿(50%、120kt/a)、一氯甲烷(5kt/a)、二氯甲烷(68.91kt/a)、三氯甲烷(91.79kt/a)、四氯化碳(8.86kt/a)、氯化氫(92.09kt/a)、氯化亞砜(40kt/a)、二氧化硫(13kt/a)、一氯化硫(11.35kt/a)、二氯化硫(17.3kt/a)、亞硫酸鈉(11.23kt/a)、發煙硫酸(5.4t/a)、27.5%過氧化氫溶液(300kt/a)、50%過氧化氫溶液(100kt/a)、35%過氧化氫溶液(90kt/a)、硫酸(回收,16.86kt/a)、鹽酸(147.29kt/a)等。有效期至2024年7月30日。 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有機氟化工系列(二期)產品結構調整項目為:新建年產1萬噸四氟乙烯單體(TFE)裝置III、年產0.5萬噸分散聚四氟乙烯(D-PTFE)和年產0.5萬噸懸浮聚四氟乙烯(S-PTFE)裝置II、年產0.68萬噸六氟丙烯(HFP)裝置II等3套工藝生產裝置以及年產0.2萬噸六氟丙烯(HFP)裝置I改造為年產0.32萬噸,包括生產系統、輔助生產系統、五氯化銻制備、成品倉庫、殘液焚燒裝置II、附屬生產系統等相關生產輔助設備設施,項目于2019年5月13日通過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批文:江西省應急管理廳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意見書(贛應急?;椖繉徸?/span>[2018]2033號))。 而后因企業對產品結構進行了調整,于2020年7月7日至瑞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進行了技改立項,對有機氟化工系列(二期)產品結構調整項目聚四氟乙烯裝置II進行技改,技改項目內容為將有機氟化工系列(二期)產品結構調整項目原年產0.5萬噸分散聚四氟乙烯(D-PTFE)和年產0.5萬噸懸浮聚四氟乙烯(S-PTFE)裝置II調整為年產4000噸PTFE分散樹脂、年產3000噸FEP分散樹脂、年產1500噸PTFE分散濃縮液和年產1500噸PTFE懸浮樹脂(以下簡稱“該項目”),該項目于2020年12月14日通過安全條件審查(批文:九江市應急管理局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意見書(九應急危化項目安條審字[2020]17號)),2021年3月1日通過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批文:九江市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九應急?;椖繉徸?/span>[2021]8號))。 本項目涉及的原料主要有四氟乙烯(TFE)、引發劑(過硫酸銨)、分散劑、乳化劑、石蠟、氨水、助劑1、助劑2、助劑3、六氟丙烯(HFP)、三乙胺、純水;產品有PTFE分散樹脂、PTFE懸浮樹脂、FEP分散樹脂、PTFE分散濃縮液;副產品回收聚合物(PTFE);制冷劑二氟一氯甲烷(R22);置換用氮氣(壓縮的);其中四氟乙烯、引發劑(過硫酸銨)、氨水、六氟丙烯、三乙胺、制冷劑二氟一氯甲烷(R22)、氮氣(壓縮的)等屬于《危險化學品目錄》(十部門2015年第5號)中的危險化學品。 2021年9月8日,該項目通過了專家試生產評審,試生產方案修改完善、現場問題整改完畢后投運進行試生產。該項目投料試運行,生產出的產品質量合格,在試運行過程中針對暴露出來的問題由設計、施工等單位進行了調整,安全設施按安全設施設計專篇的要求安裝到位,運行正常。 因企業涉嫌保密,與企業簽訂保密協議,故不能全文公示。 | |||
評價人員 | 職責 | 姓名 | 職業資格證書編號 | 從業登記 編號 |
項目負責人 | 趙俊俊 | S011035000110201000593 | 029041 | |
項目組成員 | 趙俊俊 | S011035000110201000593 | 029041 |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劉良將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占興旺 | S011035000110202001332 | 029716 | ||
報告編制人 | 趙俊俊 | S011035000110201000593 | 029041 | |
報告審核人 | 邱國強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過程控制人 | 王東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技術負責人 | 應 宏 | 0800000000101630 | 001630 | |
發現的問題及安全對策措施 | 序號存在的安全隱患企業整改情況 驗收評價報告提出的整改 1個別管道物料標識缺失。已增設物料流向標識。2部分電機設備外殼未接地。已接地。 現場驗收時專家提出的整改 3消防車應按規范要求停放。規范要求停放。4完善可燃氣體報警器臺賬,建立可燃氣體報警值臺賬。完善可燃氣體報警器臺賬。5中央控制室機柜間未見人體靜電釋放儀。設置人體靜電釋放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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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 | 一、危險、有害因素辨識結果 1、有機氟化工系列(二期)產品結構調整項目聚四氟乙烯裝置Ⅱ主要存在火災、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觸電、機械傷害、物體打擊、高處墜落、起重傷害(檢修)、灼燙、車輛傷害、坍塌等危險因素,另外還有毒物、噪聲和振動、高(低)溫、粉塵等有害因素。 生產過程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中毒窒息。 2、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機氟化工系列(二期)產品結構調整項目聚四氟乙烯裝置Ⅱ生產和儲存單元未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3、根據事故后果模擬計算可以發現,708B聚四氟乙烯裝置II的六氟丙烯貯槽容器整體破裂在“中毒擴散:靜風,E類”條件下產生的中毒影響范圍最大,造成的死亡半徑最大,死亡半徑可達130m,重傷半徑可達150m,輕傷半徑可達166m;708B聚四氟乙烯裝置II的四氟乙烯貯槽管道完全破裂在“閃火:1.2m/s,E類”條件下產生的閃火影響范圍最大,造成的死亡半徑最大,死亡半徑可達118m,會對周邊的部分有機氟裝置、氯堿裝置、罐區等區域人員造成影響。 4、根據重大危險源個人風險和社會風險值計算,個人風險值和社會風險在可容許風險標準要求。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①高敏感防護目標、重要防護目標、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一類防護目標(<3×10-7)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以708B聚四氟乙烯裝置II六氟丙烯貯槽為中心140m。②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二類防護目標(<3×10-6)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以708B聚四氟乙烯裝置II六氟丙烯貯槽為中心93m。③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三類防護目標(<1×10-5)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以708B聚四氟乙烯裝置II六氟丙烯貯槽為中心70m。 在以上范圍內無相應的一、二、三類防護目標。 該項目社會風險可接受。 5、基于危險源信息,利用中國安全生產科學院出版的《CASSTQRA重大危險源區域定量風險評價與管理》軟件計算,由表7.2-1事故后果表可以看出,708B聚四氟乙烯裝置II四氟乙烯貯槽容器整體破裂產生的BLEVE的多米諾半徑最大,多米諾半徑為以四氟乙烯貯槽為中心,半徑為36m的范圍內,但四氟乙烯貯槽和聚合釜采用了防爆隔間,對其他裝置影響較小。 6、該公司按《應急管理部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安全風險評估診斷分級指南(試行)的通知》(應急〔2018〕19號)評定,風險分級最高得分81分,為黃色區域(或一般風險區域)(III級),屬一般風險區域,需要控制并整改。 7、根據《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2011年,國務院令第588號修訂)及《各類監控化學品名錄》(2020年,工信部令第52號,該項目不涉及監控化學品。 8、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5號,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據2014年7月29日國務院令第653號令修正,2016年第666號令修改,2018年第703號令再修改,2018年9月28日起施行)以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同意將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列入易制毒化學品品種目錄的函》國辦函〔2017〕12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同意將α-苯乙酰乙酸甲酯等6種物質列入易制毒化學品品種目錄的函》國辦函〔2021〕58號,該項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學品。 9、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年版),該項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10、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該項目不涉及劇毒化學品。 11、根據《高毒物品目錄》(2003版)衛法監[2003]142號,該項目不涉及高毒化學品。 12、根據《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版)》應急管理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公告2020年第3號,該項目不涉及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 13、根據《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該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14、根據《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調整的首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的部分典型工藝》,該項目聚四氟乙烯裝置采用四氟乙烯懸浮法、分散法生產聚四氟乙烯(PTFE懸浮樹脂、PTFE分散樹脂)、FEP樹脂均屬聚合危險工藝。 二、符合性評價結果 1、該項目符合國家和當地政府產業政策與布局、規劃。 該項目選址已通過安全條件評價及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并取得相關批復。 2、該項目選址符合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贛府廳發[2010]3號、《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標準》(2018年版)(GB50160-2008)、《化工企業總圖運輸設計規范》(GB50489-2009)和《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10等要求。 3、該項目不屬于國家限制類和淘汰類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4、該項目設備、設施全部從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采購,參與施工的單位具有相應的資質,設備安裝按設計要求進行施工,施工過程進行了全過程的監理,特種設備安裝實施了全過程的安裝質量監督檢驗,設計資料、施工資料、監理資料及技術交工文件齊全且歸檔管理,所有安全泄壓裝置、計量、檢測儀器/儀表有合格證,并進行了調試、校驗。因此,整個建設過程設備、設施的制造、安裝得到有效保障。 該項目DCS、SIS系統滿足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加強化工安全儀表系統管理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三〔2014〕116號)文件的要求。 5、該項目依托的儲運、公用、輔助裝置可靠,可滿足該項目正常運行及事故狀態的需要。 6、該項目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裝置的選型、數量、安裝與設計符合,滿足規范要求。 安全設施設計專篇按防雷防靜電標準、規范的要求進行了設計,按設施進行了施工。防雷接地接地委托具有資質的單位進行了檢測,檢測結論為合格。 7、該項目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具有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的相應資質,建筑質量監督、特種設備監督檢驗、防雷檢測等均具有相應的資質。 8、該項目按照建設項目“三同時”的要求,進行了立項備案,安全條件審批、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審批、試生產方案審查等。 9、該公司設置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了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形成了三級安全管理網絡。自上而下制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已完善),編制了崗位操作規程和崗位安全技術規程。編制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了事故應急設施、器材,人員經過相應的培訓。 10、該項目為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安全設施及安全管理措施滿足《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令第41號,第79號、第89號修改)的要求。 三、項目應重視的安全對策措施建議 1)該項目聚合危險工藝應根據國家安監總局《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安全控制要求、重點監控參數及推薦的控制方案》的要求,嚴格執行其相關自控聯鎖系統。 2)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加強化工安全儀表系統管理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三〔2014〕116號)文件,要求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化工生產裝置裝備SIS安全儀表系統,并能有效運行。 3)該項目應當依法制定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物資,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所在地區涉及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4)危險工藝作業人員應經相關部門培訓合格取得上崗資格方能上崗。 四、評價結論 綜上所述,有機氟化工系列(二期)產品結構調整項目聚四氟乙烯裝置Ⅱ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認真落實并合理采納安全條件評價報告及安全設施設計專篇設計中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對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采取了安全對策措施,工程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風險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圍內。現場與設計一致。DCS和SIS系統設計符合要求、運行正常并定期調試。主要負責人和主管生產、設備、技術、安全的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等有關從業人員資質符合《江西省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要求。 該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設計的安全設施得到落實,對本次安全驗收評價提出的安全隱患已整改,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具備安全驗收條件,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五、評價建議 1、該項目按8.1節中的要求完善安全對策措施,提高該項目消除和控制各類風險的水平,實現安全生產的長期穩定。 2、該項目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等的完善和更新,根據在試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完善安全設施,提高本質安全度。 3、加強對受限空間的編號管理,確?,F場進入作業人員健康和安全。 4、按國家相關要求提取安全生產費用并??顚S谩?/span> 5、裝置驗收后,企業應按危險化學品安全標準化的要求進行安全標準化日常管理工作。 6、不斷完善事故應急預案、定期對預案進行評審和修訂,加強該項目的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及評估工作。 7、每年要對操作規程的適應性和有效性進行確認,至少每三年要對操作規程進行審核修訂;當工藝技術、設備發生重大變更時,要及時審核修訂操作規程。 | |||
現場工作時間 | 2022.3.7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2.9.7 | |
現場參加人員 | 趙俊俊,劉良將,企業(陳云舟) | |||
現場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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