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巨聯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產14萬噸聚氨酯樹脂、2萬噸聚酯多元醇、 2萬噸丙烯酸樹脂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
評價報告名稱 | 江西巨聯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產14萬噸聚氨酯樹脂、2萬噸聚酯多元醇、 2萬噸丙烯酸樹脂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 江西巨聯新材料有限公司(簡稱巨聯新材料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17日,法人代表:尹東峰,注冊資本:2千萬元。公司地址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永新縣工業園化工集中區,公司占地150畝,公司主營業務為專用化學品和合成材料的生產和銷售。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及其修改單(GB/T4754-2017/XG1-2019),該項目所屬行業為涂料制造業,行業代碼為:C2641。 江西巨聯新材料有限公司是由蘇州巨聯環保有限公司投資設立的子公司,與前期投資設立的吉安巨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一樣,是巨聯環保發展產業鏈的重要環節,兩個子公司互為補充。吉安巨聯環保是一家主營危廢綜合利用的環保企業,于2017年落戶永新縣工業開發區,主營的廢有機溶劑綜合利用業務是江西省內危廢處置利用領域的一大亮點,目前公司正常運營。因吉安巨聯環保公司的廢有機溶劑綜合利用項目產出大量的有機溶劑產品DMF,DMF是聚氨酯樹脂的生產原料,為了達到對原有項目提取的資源再利用,巨聯新材料公司擬在園區新批建的土地上新建年產14萬噸聚氨酯樹脂、2萬噸聚酯多元醇、2萬噸丙烯酸樹脂項目。該項目通過外購二元醇、己二酸、甲苯、丁酮與吉安巨聯環保公司提取的DMF按一定的配比進行混合攪拌(和反應)后制得成品聚氨酯樹脂,從而形成從含DMF水溶液污染物的提取到制得聚氨酯樹脂一條完整的循環利用系統。同時,為優化產品結構,公司還配套建設丙烯酸樹脂產品。 該項目屬化工建設項目,企業于2021年10月21日取得永新縣發展和改革委會的立項備案(編號:2103-360830-04-01-523593),項目所在地為永新縣工業園區化工集中區,該集中區列入了《關于公布全省化工園區名單(第一批)的通知》贛工信石化字[2021]92號。該項目生產的產品有聚氨酯樹脂、聚酯多元醇和丙烯酸樹脂。根據企業提供的產品測試報告,其中聚氨酯樹脂產品閉杯閃點45℃,見報告附件E5,屬于《危險化學品名錄》(2015版)中2828類屬條目“含易燃溶劑的合成樹脂”。依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國務院令第653號、《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安監總局令第41號,79號令修改,企業需依法辦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 該項目涉及的主要原料有:DMF(N,N-二甲基甲酰胺)、甲苯、己二酸、丙酮、丁酮、丙烯酸乙酯、丙烯酸丁酯、乙二醇、1,4-丁二醇、二乙二醇、MDI(二苯基甲烷二異氰酸酯)、TDI(甲苯二異氰酸酯)、丙烯腈、新戊二醇、苯酐、甲基丙烯酸甲酯、甲醇、多元醇催化劑(鈦酸四丁酯)、聚氨酯催化劑(有機鉍)、碳酸二甲酯、乙酸乙酯、過硫酸鈉、明膠、偶氮引發劑(偶氮二異丁腈)、丙烯酰胺、天然氣、氮氣(壓縮)等。其中屬于危險化學品有:DMF、甲苯、丙酮、丁酮、丙烯酸乙酯、丙烯酸丁酯、MDI、TDI、丙烯腈、苯酐、甲基丙烯酸甲酯、甲醇、碳酸二甲酯、乙酸乙酯、過硫酸鈉、偶氮二異丁腈、丙烯酰胺、天然氣、氮氣(壓縮)。其中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有:甲苯、甲醇、丙烯腈、乙酸乙酯、TDI(甲苯二異氰酸酯)、偶氮二異丁腈、天然氣;該項目的生產、儲存場所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生產不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工藝。 | |||
評價人員 | 職責 | 姓名 | 職業資格證書編號 | 從業登記 編號 |
項目負責人 | 聶潤蓀 | 1100000000201786 | 014606 | |
項目組成員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邱國強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劉良將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聶潤蓀 | 1100000000201786 | 014606 |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報告編制人 | 聶潤蓀 | 1100000000201786 | 014606 | |
報告審核人 | 劉求學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過程控制人 | 王東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技術負責人 | 趙俊俊 | S011035000110201000593 | 029041 | |
發現的問題及安全對策措施 | 1.建設項目的選址方面 2.建設項目中主要裝置、設備設施的布局及建構筑物方面 3.主要技術、工藝或者方式和裝置、設備、設施方面。 4.危險化學品生產或者儲存過程配套和輔助工程方面。 5.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器材設備方面。 6.安全管理方面。 7.其他建議。 以上意見詳見報告具體內容。 | |||
評價結論 | 通過對該項目生產過程情況分析,該項目存在一定的危險有害因素,但在采取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本評價報告提出的各項安全對策措施及預防手段的基礎上,項目的危險、有害程度可降低,可使安全方面的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內。 1. 依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29號),該項目生產的產品聚酯多元醇和丙烯酸樹脂不屬于限制類和淘汰類,聚氨酯樹脂屬于限制類(第二類限制類,石化化工,第3條),但該項目經當地政府批準,并于2021年10月27日取得了永新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項目備案登記,項目統一代碼:2103-360830-04-01-523593。故該項目符合當地政府政策,適宜建設;擬建地址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永新縣工業園區的化工集中區內,符合國家和當地政府的規劃。 2. 根據3.7章節確定的外部防護距離得知,該企業各甲類車間的外部防護距離為50m;甲類倉庫外部防護距離為30m;乙類倉庫的防護距離為25m;罐組一的外部防護距離為60m;罐組二和罐組三的外部防護距離為50m。結合企業周邊環境和總平面圖以及本報告中2.2.1節可知,外部安全防護距離范圍內無高敏感防護目標、重要防護目標及一般防護。 3.該項目距離贛江遠超過1km,符合《鄱陽湖生態環境綜合整治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關于加強長江經濟帶工業綠色發展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節〔2017〕178號)的要求。 4.擬采用的技術及設備先進、工藝合理、設備設施安全可靠;擬采用的配套及輔助工程能夠滿足該項目所需要的安全可靠性的要求。 5.該項目投產后,正常情況下對周邊自然環境的污染較小,與周邊居民生活的相互影響較小。 6.該項目《可研》中尚需要完善和補充的安全技術措施,已在本報告作了詳細說明,希望建設和設計單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盡快完善。 7. 建議下一步設計、施工中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和規范,將可研報告和本評價報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實到位;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事故應急預案,并進行認真學習和演練;生產運行過程中,確保各項安全設施和自動控制系統、檢測儀器、儀表、聯鎖裝置靈敏好用,操作人員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綜上所述,江西巨聯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14萬噸聚氨酯樹脂、2萬噸聚酯多元醇、2萬噸丙烯酸樹脂項目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要求進行安全條件評價和安全條件審查,符合國家和省關于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項目安全審查辦法的要求,符合安全設施必須按照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的要求進行。從安全角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章、規范的要求。 | |||
現場工作時間 | 2021.10.20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1.12.14 | |
現場參加人員 | 聶潤蓀(左)、徐志平、企業(中)、杜凡奇(右) | |||
現場照片 |
| |||
被評價單位 信息反饋情況 |
終稿2-江西巨聯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全預評價報告(終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