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縣馬坳液化氣站儲存、經營液化石油氣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評價報告名稱 | 修水縣馬坳液化氣站儲存、經營液化石油氣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 修水縣馬坳液化氣站是經營瓶裝液化石油氣的個體企業,成立于2014年12月23日,法定代表人李從秋,液化氣站座落在修水縣馬坳鎮塘三里村,站內設有24 m3、21.39m3儲罐各1臺,5.54m3液化石油氣殘液儲罐1臺,根據《液化石油氣供應工程設計規范》(GB51142-2015)等級劃分標準,該站為六級站。該站許可證有限期限由2021年11月15日起至2022年11月15日止。 本氣站近三年來無安全事故發生,于2020年10月12日進行安全現狀評價,因站內建筑防火間距不滿足規范要求,于2022年1月進行征地擴建,由山東鴻運工程設計有限公司進行設計,繪制總平面布置圖,對站內進行重新布局。 該站已完成主體工程與安全設施升級改造建設工作,特進行此安全現狀評價。 | |||
評價人員 | 職責 | 姓名 | 職業資格證書編號 | 從業登記 編號 |
項目負責人 | 王東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項目組成員 | 王東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劉良將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報告編制人 | 王東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報告審核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2001332 | 029716 | |
過程控制人 | 聶潤蓀 | 1100000000201786 | 014606 | |
技術負責人 | 應 宏 | 0800000000101630 | 001630 | |
發現的問題及安全對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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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 | 1)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規定,該液化氣站生產、儲存單元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2)本項目存在火災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電氣傷害、機械傷害、車輛傷害、物體打擊、高處墜落、淹溺、坍塌、灼燙等危險因素和有毒物質、噪聲、高溫等有害因素。重點防范的重大危險有害因素是火災爆炸、容器爆炸。 2)3)根據危險度評價法得出:該液化石油氣站儲罐區得分為17分,為Ⅰ級,屬高度危險;液化石油氣罐瓶間、機泵房綜合得分為12分,為Ⅱ級,屬中度危險,由于卸料管上設有截止閥,緊急切斷閥,管道設有安全閥,現場設置可燃氣體報警探測器等安全措施,危險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 3)4)在選定的7個單元中儲罐區、裝卸區、罐瓶間可能出現的火災爆炸屬于顯著危險,其他評價單元潛在危險均屬于“一般危險,需要注意”及以下。企業罐區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設置遠傳系統,控制報警體統位于24h有人值班室,能對報警作出預警;槽車卸車采用萬向鶴管進行卸車作業,萬向鶴管連接緊急切斷閥,金屬法蘭采用銅片跨接;罐瓶間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現場使用防爆設備,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作業。此三個評價單元嚴格按要求進行作業和管理,相對安全,但企業還需注重日常安全管理,加強輸送易然、易爆液體管線和儲存危險物質容器的安全管理;其次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技術操作規程并確保其貫徹落實;第三是要認真抓好操作及管理人員的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的培訓,確保人員具有與工程技術水平相適應的技術素質和安全素質,保證安全作業。 5)本項目使用的液化石油氣按城鎮燃氣管理,不做危險化學品管理,本報告參照相應規范要求,作為本項目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參考值。 依據《液化石油氣供應工程設計規范》GB51142-2015中的平面布置安全距離要求,根據本報告對照檢查內容,本項目站內外安全防火間距滿足要求;參照《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十八條),本項目三里大道道路邊沿距灌瓶間約44m,距儲罐約70m,不滿足本條例100m距離要求。 6)液化石油氣站單元安全檢查表和液化石油氣儲存、充裝站安全評估檢查表檢查結果為符合安全要求;該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齊全,管理人員、作業人員經過培訓取證,可以滿足在正常運行過程中的安全生產的需要。 7)該單位在平面布置、建筑結構、安全設施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8)該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較齊全,管理人員、作業人員經過培訓取證,可以滿足在正常運行過程中的安全生產的需要。 9)在消防器材的配置上,該站槽車裝卸臺未按要求配備干粉滅火器,企業已整改;在勞動保護用品上,主要為防靜電工作服、手套、安全帽等。 本液化氣站經擴建改造,但未重新取得消防驗收意見,企業應向住建部門申請,對本站重新進行消防驗收;本站站內平面與站外防火間距滿足《液化石油氣供應工程設計規范》GB51142-2015規范設計要求,但不滿足《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十八條)100m的距離要求。建議氣站擴征土地改造或遷址重建,按規范進行設計,達到防火間距要求,該氣站符合液化氣灌裝站儲存、充裝、經營安全的條件。 | |||
現場工作時間 | 2022.3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2.5.30 | |
現場參加人員 | 徐志平(左)、企業、王東平 | |||
現場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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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評價單位 信息反饋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