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兄弟醫藥有限公司年產 13000 噸維生素 B3 、3000 噸香料及中間體建設項目 (一期年產6000噸3-甲基吡啶部分)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評價報告名稱 | 江西兄弟醫藥有限公司年產 13000 噸維生素 B3 、3000 噸香料及中間體建設項目 (一期年產6000噸3-甲基吡啶部分)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 江西兄弟醫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12日,注冊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彭澤磯山工業園,法定代表人為錢志達,注冊資本為拾陸億元整,公司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該公司經營范圍為許可項目:飼料添加劑生產,食品添加劑生產,藥品生產,危險化學品生產(憑有效許可證生產),危險化學品經營(憑有效認可證經營),發電、輸電、供電業務,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進出口代理,藥品批發,藥品進出口,藥品委托生產,藥品零售,自來水生產與供應。 (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一般項目: 熱力生產和供應,飼料添加劑銷售,食品添加劑銷售,化工產品生產(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化工產品銷售(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基礎化學原料制造(不含危險化學品等許可類化學品的制造),專用化學產品制造(不含危險化學品),專用化學產品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日用化學產品制造,日用化學產品銷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劑銷售,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住房租賃,供冷服務,企業管理,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單位后勤管理服務,非居住房地產租賃,裝卸搬運,大氣污染處理。(除許可業務外,可自主依法經營法律法規非禁止或限制的項目)的生產銷售;皮革化工產品的技術研究、技術開發及技術咨詢服務;藥品技術研發;經營進出口業務(依法需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
評價人員 | 職責 | 姓名 | 職業資格證書編號 | 從業登記 編號 |
項目負責人 | 趙俊俊 | S011035000110201000593 | 029041 | |
項目組成員 | 趙俊俊 | S011035000110201000593 | 029041 | |
邱國強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聶潤蓀 | 1100000000201786 | 014606 | ||
劉良將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報告編制人 | 趙俊俊 | S011035000110201000593 | 029041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報告審核人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過程控制人 | 劉求學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技術負責人 | 應 宏 | 0800000000101630 | 001630 | |
發現的問題及安全對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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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 | 一、危險、有害因素辨識結果 1、江西兄弟醫藥有限公司年產13000噸維生素 B3、3000噸香料及中間體建設項目(一期年產6000噸3-甲基吡啶部分)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容器及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燙;一般危險因素為:觸電、高處墜落、機械傷害、物體打擊、起重傷害、車輛傷害和淹溺、坍塌。生產作業過程中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為:毒物;一般有害因素為:噪聲與振動、高溫、低溫。 2、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 18218-2018的辨識結果,該企業涉及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單元中的1003生產裝置(10≤R1=13.714438<50)構成危險化學品三級重大危險源;儲存單元中的1005罐區(50≤R2=52.69555<100)構成危險化學品二級重大危險源;其余生產單元及儲存單元未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重大危險源已進行備案。 3、該項目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參照該公司前期項目涉及液氨的定量風險分析:其中高敏感場所(如學校、醫院、幼兒園、養老院等);重要目標(如黨政機關、軍事管理區、文物保護單位等);特殊高密度場所(如大型體育場、大型交通樞紐、居住區(人數≥100人)等)(<3×10-7)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以該公司現有的氨儲罐中心為計算起點)為510m。從圖中可以看出,可容許個人風險大于3×10-6西側、南側、北側均處于該公司范圍內,只有東側處于該公司建設紅線外,因此,該公司東側與居住類高密度場所(如居民區、賓館、度假村等);公眾聚集類高密度場所(如辦公場所、商場、飯店、娛樂場所等)(<3×10-6)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以該公司現有的氨儲罐中心為計算起點)為240m。 本期項目的個人風險等值線均未超出該公司廠界。 根據重大事故后果評價,發生1003裝置萃取塔破裂事故的最大危害半徑(輕傷半徑)為30m。1003裝置苯進料口倉庫設置有毒氣體泄漏檢測報警裝置,設置視頻監控系統,配備相應的勞動防護及應急救援器材等。 4、依據《危險化學品名錄》(國家安監總局等十部門 2015年第5號)進行辨識,本項目不涉及劇毒危險化學品。 5、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5號,2018年國務院令第703號修改)附表—易制毒化學品的分類和品種目錄,本項目涉及危險化學品硫酸屬于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企業應嚴格按照《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易制毒化學品購銷和運輸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87號[2006])、《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辦法》(安監總局令第5號[2006])等相關規定,對易制毒化學品進行管理,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6、根據《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本項目不涉及監控化學品。 7、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及《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的規定,本期項目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為甲醇、苯、乙醛。企業應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的要求,加強對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的監管。 8、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年版),該項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9、根據《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版)》(應急管理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2020年第3號公告),本期項目甲醇屬于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對列入《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版)》的危險化學品應針對其產生安全風險的主要環節,在法律法規和經濟技術可行的條件下,研究推進實施相應的管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風險,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0、依據《高毒物品目錄》(衛法監發[2003]142號)進行辨識,本項目涉及危險化學品苯屬于高毒物品目錄。 11、依據《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2013完整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的要求,本期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 依據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淘汰落后安全技術裝備目錄(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安監總科技〔2015〕75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淘汰落后安全技術工藝、設備目錄(2016年)的通知》(安監總科技〔2016〕137號)、《應急管理部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分類整治目錄(2020年)的通知》(應急〔2020〕84號)、《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淘汰落后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藝技術設備目錄(第一批)》的通知》(應急廳〔2020〕38號)等規定,企業不涉及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設備和產品。 12、經企業風險分級辨識,該企業風險級別為Ⅲ級,屬于一般風險(黃色風險),企業廠區在役裝置處于中度危險區域,需要控制并整改。 二、符合性評價結果 1、選址滿足《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591號,2013年國務院令第645號修改)第十九條的要求。 2、該項目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參照該公司前期項目涉及液氨的定量風險分析:其中高敏感場所(如學校、醫院、幼兒園、養老院等);重要目標(如黨政機關、軍事管理區、文物保護單位等);特殊高密度場所(如大型體育場、大型交通樞紐、居住區(人數≥100人)等)(<3×10-7)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以該公司現有的氨儲罐中心為計算起點)為510m。從圖中可以看出,可容許個人風險大于3×10-6西側、南側、北側均處于該公司范圍內,只有東側處于該公司建設紅線外,因此,該公司東側與居住類高密度場所(如居民區、賓館、度假村等);公眾聚集類高密度場所(如辦公場所、商場、飯店、娛樂場所等)(<3×10-6)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以該公司現有的氨儲罐中心為計算起點)為240m,在外部安全防護距離范圍內無所規定的場所。 3、根據《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GB50187-2012、《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標準》GB50160-2008(2018年修改)、《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等,選址、總平面布置、建構筑物等滿足安全條件。 4、該項目位于工業園區(化工集中區),為規劃用地。 5、該項目不屬于國家限制類和淘汰類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6、該項目公用、輔助裝置可靠,可滿足該項目正常運行及事故狀態的需要。 7、該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提出的安全設施和措施得到了落實,企業現場與安全設施設計及設計變更保持一致。 8、該項目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等具有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的相應資質,建筑質量監督、防雷檢測等均具有相應的資質。 9、該項目按照建設項目“三同時”的要求,進行了立項備案,設立安全審批、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審批等。 10、企業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涉及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對該類設施配備一套DCS控制系統及獨立的SIS安全儀表系統(均配備UPS應急電源),DCS系統、SIS系統與設計一致,且滿足工藝生產需求。 11、江西兄弟醫藥有限公司設置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了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形成了三級安全管理網絡。自上而下制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編制了崗位操作規程和崗位安全技術規程。編制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了事故應急設施、器材,人員經過相應的培訓。 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江西省應急管理廳培訓并考試合格;企業主要負責人具有大專以上的化工類專業學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化工化學類(或安全工程)中等職業教育以上學歷或者化工化學類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企業配備化工類注冊安全工程師;特種作業人員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其他人員經公司三級安全教育和年度安全培訓教育等。 12、該項目為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安全設施及安全管理措施滿足《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令第41號,79號令、89號令修改)的要求。 三、項目應重視的安全對策措施建議 1)該項目中的苯、甲醇、乙醛等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對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應當根據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數量、使用工藝(方式)或者相關設備、設施等實際情況,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三〔2011〕142號)要求嚴格執行其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措施。 2)該項目應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40號,79號令修改)的相關要求,嚴格執行重大危險源監控措施。 3)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加強化工安全儀表系統管理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三【2014】116號)文件,要求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化工生產裝置裝備SIS安全儀表系統,并能有效運行。 4)該項目應當依法制定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物資,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所在地區涉及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四、評價結論: 綜上所述,江西兄弟醫藥有限公司年產13000噸維生素 B3、3000噸香料及中間體建設項目(一期年產6000噸3-甲基吡啶部分)即年產6000t 3-甲基吡啶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及設計變更中設計的安全設施得到落實,企業現場與安全設施設計及設計變更一致;DCS系統、SIS系統與設計一致,且滿足工藝生產的需求;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均已取證,且滿足相應的學歷、專業要求;企業定期進行隱患排查、積極落實隱患整改并按要求填報隱患排查與治理系統。本項目安全設施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具備安全驗收條件,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 |||
現場工作時間 | 2021.11.23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2.4.10 | |
現場參加人員 | 圖1:企業(左)、趙俊俊、徐志平 | |||
現場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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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評價單位 信息反饋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