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領能鋰業有限公司年產2萬噸磷酸鐵鋰生產線建設項目安全條件評價報告
評價報告名稱 | 江西領能鋰業有限公司年產2萬噸磷酸鐵鋰生產線建設項目安全條件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 江西領能鋰業有限公司擬于上高縣工業園黃金堆功能區購買土地165畝(約110000.55 m2),新建廠房、倉庫、辦公樓及其他生產輔助用房,建筑面積87800 m2;購置生產線設備及水、電、材料傳輸系統、廢水廢氣處理系統、消防、環保等設施,項目達產后年產20000噸磷酸鐵鋰。 江西領能鋰業有限公司,座落于江西省宜春市上高縣工業園黃金堆功能區,創立于2021年,是一家集磷酸鐵鋰的研發、生產、銷售等為一體的高科技技術企業。 公司擁有一批多年從事通用磷酸鐵鋰生產、管理、銷售的人才團隊,經驗豐富,其知識、年齡結構合理,具備磷酸鐵鋰行業制造研發新品的能力,保障了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在原料供應鏈及產品銷售渠道方面,已與省外、國外的主要原材料供應商及主要目標客戶達成戰略合作意向;在工藝設計和生產布局以及設備選型方面采用了系統優化設計,充分考慮了自動化生產、智能化節電、節水和互聯網技術的應用。 項目總投資約為218000萬元,其中固定資產投資174000萬元,鋪底流動資金31600萬元,其他12000萬元,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資金。本項目勞動定員共432人,一期項目勞動定員346人,二期勞動定員86人,年工作300天,每天三班8 h制。 | ||||
評價人員 | 職責 | 姓名 | 專業能力 | 職業資格證書編號 | 從業登記 編號 |
項目負責人 | 李佐仁 | 化工工藝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項目組成員 | 李佐仁 | 化工工藝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徐志平 | 化工機械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邱國強 | 電 氣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劉良將 | 安 全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聶潤蓀 | 化 工 | 1100000000201786 | 014606 | ||
報告編制人 | 李佐仁 | 化工工藝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徐志平 | 化工機械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報告審核人 | 劉求學 | 化工工藝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過程控制人 | 王東平 | 化工機械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技術負責人 | 趙俊俊 | 自動控制 | S011035000110201000593 | 029041 | |
發現的問題及安全對策措施 | |||||
評價結論 | 1. 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國家發改委令2019年第29號)的規定,本項目屬于鼓勵類“第十一 石油化工”的“硫、鉀、硼、鋰等短缺化工礦產資源勘探開發及綜合利用”,且單線產能5千噸/年以下碳酸鋰屬于限制類,0.3萬噸/年以下碳酸鋰屬于淘汰類,本項目碳酸鋰單線產能為1萬噸,不屬于限制、淘汰類,符合國家產業結構政策。基于《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2016版),磷酸鐵鋰屬于明確列出的“正極材料包括橄欖石型磷酸鹽類等富鋰材料(如磷酸鐵鋰)”。該項目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O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的要求,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政策和行業發展規劃。企業于2022年1月28日取得上高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立項備案(編號:2112-360923-04-01-237901)。該項目符合國家和當地政府產業政策,適宜項目建設。 2.該項目投產后,正常情況下對周邊自然環境的污染較小,與周邊居民生活的相互影響較小。 3.該項目《可研》中尚需要完善和補充的安全技術措施,已在本報告作了詳細說明,希望建設和設計單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盡快完善。 4. 建議下一步設計、施工中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和規范,將可研報告和本評價報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實到位;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事故應急預案,并進行認真學習和演練;生產運行過程中,確保各項安全設施和自動控制系統、檢測儀器、儀表、聯鎖裝置靈敏好用,操作人員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綜上所述,江西領能鋰業有限公司年產20000噸磷酸鐵鋰生產線建設項目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要求進行安全條件評價和安全條件審查,符合國家和省關于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項目安全審查辦法的要求,項目在下階段的安全設施設計和建設施工、安裝調試及生產運行中如能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認真落實可研報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用本報告書中補充的安全對策措施建議,真正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三同時”,擬建工程的危險、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內,具有一定的本質安全水平,本建設項目從安全方面分析可行。 | ||||
現場工作時間 | 2022.1.10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2.3.7 | ||
現場參加人員 | 企業(左)、李佐仁、徐志平、史啟新 | ||||
現場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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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評價單位 信息反饋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