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鳳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評價報告名稱 | 南昌大鳳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 南昌大鳳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13日,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昌東鎮尤口路1301號,注冊資金4000多萬元。公司擁有國內最先進的三一重工生產的HZS270混凝土生產線兩條,年生產能力達200萬方。該生產線采用引領行業的雙臥軸攪拌主機,全封閉置頂式料倉,自動上料傳輸,有效地防止了揚塵污染;主控系統采用計算機控制,全部實現自動化。 本項目主要原材料:碎石、砂、水泥、礦粉、粉煤灰、外加劑(聚羥酸減水劑)、堿膠劑、柴油(發電機用)、維修使用的氧氣、乙炔等。 該項目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物理爆炸(空氣儲罐)、觸電、機械傷害、車輛傷害、物體打擊、高處墜落、有限空間作業窒息、噪聲、粉塵等,最主要的危險為:火災爆炸、機械傷害、車輛傷害、窒息。 | |||
評價人員 | 職責 | 姓名 | 職業資格證書編號 | 從業登記編號 |
項目負責人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項目組成員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占興旺 | 1600000000300223 | 029716 | ||
報告編制人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報告審核人 | 邱國強 | 1700000000200904 | 022186 | |
過程控制人 | 聶潤蓀 | 1100000000201786 | 014606 | |
技術負責人 | 應 宏 | 080000000010163 | 001630 | |
發現的問題及安全對策措施 | 1、車輛維修間氧氣瓶和乙炔瓶放置不符合安全距離,未設置防傾倒措施;2、車輛維修間現場物品堆放雜亂,未歸類存放;3、砂石分離機側邊儲氣罐安全閥和壓力表未校驗;4、儲氣罐后面配電柜接線亂,未張貼警示標志;5、廠區大門口、出入口未設限速標牌和警示標牌;6、未提供建構筑物防雷檢測報告等不符合,針對本報告提出的安全隱患,企業已整改到位。 | |||
評價結論 | 1、南昌大鳳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主要是從事混泥土等生產性企業,該項目涉及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高處墜、機械傷害、觸電、車輛傷害、火災爆炸、容器爆炸、物體打擊、中暑等。 2、本項目使用的壓縮空氣、柴油、氧氣、乙炔等屬于危險化學品,但未被列入易制毒化學品、監控化學品、劇毒化學品等,本項目未構成重大危險源。維修使用的乙炔屬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3、本項目使用的工藝不屬于危險化工工藝。 4、采用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生產裝置區、配電間、廠內運輸等單元進行評價得出,各評價子單元均屬于“可能危險、需要注意”的范疇,作業條件相對安全。 5、運用故障樹分析方法對觸電傷害進行了分析,求出了最小徑集,指明了防止事故發生的有效途徑。 6、南昌大鳳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組織符合要求。 7、該公司根據企業自身實際情況,應依據《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369-2013)的要求編制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預案主要由企業基本情況、危險目標的確定及分析、各目標崗位的潛在危險評估、針對性的預防措施、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組成、職責、分工和救援隊伍組成分工、有關要求及規定等部分組成。應急預案取得了當地安監部門備案文件。企業應組織員工定期進行應急演練,并不斷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通過對該項目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分析辨識,企業在生產過程中重點防范的重大危險、有害因素如下: 高度墜落、機械傷害、車輛傷害、窒息、火災爆炸是本項目最主要的危險因素,一旦發生,會造成人員重大傷亡事故。 因此,企業應對高度墜落、機械傷害、車輛傷害、窒息造成人員傷害的各種原因引起重視。 1、企業應對廠區防雷設施進行定期檢測,并取得防雷檢測報告。 2、企業應加強特種設備安全使用管理,應定期對各特種設備及其附件定期檢測,并取得檢測報告備查。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投入的保障機制,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投入要編入年度計劃,年度投入能滿足改善安全生產條件的需要,從資金和設施裝備等物質方面保障安全生產工作正常進行。 4、進一步完善崗位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規程。 5、進一步強化安全管理,落實本報告提出的安全管理方面的建議和安全設施方面的對策措施,提高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職工的技術、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識,維護好安全檢測、控制設施,提高項目本質安全度,以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 6、本項目涉及易燃品有柴油、氧氣、乙炔,存在登高作業、檢修作業,有限空間作業、車輛行駛,在生產過程中應作為重點予以防范高度墜落、機械傷害、車輛傷害、窒息、火災爆炸。 7、加強操作人員的安全培訓,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能力,確保本企業的安全生產。 在實際工作中還應重點重視以下措施: (1)對易燃易爆物品儲存保管指定專人負責。 (2)嚴格遵守有限空間作業操作規程。 (3)加強安全管理,制定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 綜上所述:南昌大鳳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對本報告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已整改到位,該項目生產設施對周邊環境影響及生產性風險為可接受程度,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要求。 | |||
現場工作時間 | 2020.4.25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0.7.22 | |
現場參加人員 | 徐美英、占興旺、企業安全管理人員等 | |||
現場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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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評價單位 信息反饋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