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縣琉璃中心加油站改擴建項目 安全預評價報告
評價報告名稱 | 金溪縣琉璃中心加油站改擴建項目 安全預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 金溪縣琉璃中心加油站改擴建項目位于江西省撫州市金溪縣琉璃街,是從事成品油經營的企業。該站擬在原址上進行改擴建以滿足車站內往來車輛加油的需求,將原有加油站站房、油罐區、配電房、加油罩棚、加油機等全部拆除并重建,新建站房、加油罩棚、油罐區等,新建2臺加油機,原有3臺油罐拆除并重新購置4臺油罐,輸油管道等設施全部拆除重新購置和設置。加油站原為三級站,原設有30m3的0#柴油儲罐1個,20m3的92#汽油儲罐2個,單泵單槍加油機2臺。該站改擴建后,擬建4個埋地臥式儲罐,儲罐總容量為120m3,折算總容量為90m3,為三級加油站。該擬改建加油站涉及汽油、柴油。該項目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車輛傷害。 | |||
評價人員 | 職責 | 姓名 | 職業資格證書編號 | 從業登記編號 |
項目負責人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項目組成員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翁梁 | 0800000000101615 | 004009 | ||
報告編制人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報告審核人 | 邱國強 | 1700000000200904 | 022186 | |
過程控制人 | 聶潤蓀 | 1100000000201786 | 014606 | |
技術負責人 | 馬 程 | 1600000000200732 | 029043 | |
發現的問題及安全對策措施 | 無 | |||
評價結論 | 1)該擬建項目選址于金溪縣琉璃街。交通運輸較便利,地理位置適中;氣候和地質條件良好,可以滿足項目要求;項目周圍環境較好,站區四周無重要建筑物,站區距周邊距離基本符合規范要求; 2)該擬建項目站區內外交通順暢,外部有公路,內部可形成環形路網和回車場,有利于運輸,也有利于消防安全; 3)該擬建項目總體布局合理,交通方便,物流順暢,建筑物功能基本滿足生產工藝要求,安全技術措施和設施基本滿足安全生產的要求,對危險危害因素能及時的感知和處理,可有效地保證生產的安全; 4)該擬建項目工藝成熟,流程合理,具有較高的安全性; 5)該擬建項目油儲罐區雖不構成重大危險源,但應作為重點目標,進行監督管理。 6)對“加油系統”、“油儲罐區系統”等單元進行“預先危險性分析”評價,“火災爆炸”、“觸電”危險的危險等級為“Ⅲ”,“高處墜落”等危險的危險等級為“Ⅱ”;配電、發電系統進行“預先危險性分析”評價“觸電”的危險的危險等級為“Ⅲ”,“火災”的危險的危險等級為 “Ⅱ”; 7)對“貯罐區接卸油品作業單元”、“加油區加油作業單元”、維修作業單元”、“配電間作業單元”進行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均屬“一般危險,需要注意”。該項目主要危險為火災、爆炸; 8)對“油儲罐區系統單元”進行危險度評價分析油貯罐區得分為12分,為Ⅱ級,屬中度危險; 9)在安全管理方面,該擬建項目對組織機構、人員定員和人員培訓等已作考慮,可初步滿足現階段要求,但還需進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和管理制度。 該項目擬設安全設施基本符合國家有關的安全法律、法規、標準、規程和技術規范。針對存在的主要危險危害因素,應從總體布置、建筑結構設計、道路交通、技術工藝等各方面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并應設計有相應的危險危害防范措施和安全保護設施,使項目的初始性安全有基本保證。 綜上所述:該擬建金溪縣琉璃中心加油站按初步設計和本報告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嚴格施工,建成后可滿足安全經營條件。 | |||
現場工作時間 | 2019.4.5 | 報告提交時間 | 2019.6.3 | |
現場參加人員 | 徐美英、翁梁及企業主要負責人 | |||
現場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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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評價單位 信息反饋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