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賢縣架橋玉芬液化氣站儲存、充裝液化石油氣安全評價報告
評價報告名稱 | 進賢縣架橋玉芬液化氣站儲存、充裝液化石油氣安全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 進賢縣架橋玉芬液化氣站主要經營經營、儲存液化石油氣,最大儲存能力為53m3,經營場所和儲存設施均為自有產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83號、《江西省燃氣管理辦法》、《關于加強我省燃氣企業資質行政許可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建設廳贛建城[2006]11號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以及《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辯識》的要求,所有經營危險化學品的企業必須經過安全評價。 | |||
評價人員 | 職責 | 姓名 | 職業資格證書編號 | 從業登記 編號 |
項目負責人 | 聶潤蓀 | 1100000000201786 | 014606 | |
項目組成員 | 翁 梁 | 0800000000101615 | 004009 | |
占興旺 | 1600000000300223 | 029716 | ||
聶潤蓀 | 1100000000201786 | 014606 | ||
報告編制人 | 聶潤蓀 | 1100000000201786 | 014606 | |
占興旺 | 1600000000300223 | 029716 | ||
報告審核人 | 邱國強 | 1700000000200904 | 022186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技術負責人 | 應 宏 | 0800000000101630 | 001630 | |
發現的問題及安全對策措施 | 序號整改項目整改落實情況檢查結果 1 儲罐區無滅火器; 儲罐區已配置滅火器符合要求 2儲罐區周圍有雜草;雜草已進行了清理;符合要求 3充裝間和烴泵房、壓縮機房門互通,管線、電線、開關和燈具不防爆; 充裝間烴泵房、壓縮機房門用實體門分開,空洞應進行封堵,安全門另外設置;管線、開關和燈具均采用防爆電器,電線穿管符合要求 4罐區圍堰為磚砌墻;罐區圍堰已用水泥進行粉刷;符合要求 5罐瓶間和柴油發電機房、新瓶間距離不符;建筑擬拆除重建拆除后重建,保持安全間距后符合要求 6市政管網消防水、消防水池未設置消防泵已設置消防泵符合要求 7特種作業人員合格證過期;人員已進行培訓,待取證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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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 | 進賢縣架橋玉芬液化氣站對本評價公司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高度重視,并積極的進行了整改,整改措施已落實,其風險達到可接受的程度,符合液化氣充裝站儲存、經營安全的條件。 | |||
現場工作時間 | 2019.6.20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0.8.12 | |
現場參加人員 | ||||
現場照片 | ||||
被評價單位 信息反饋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