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碟子湖LNG加氣站 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評價報告名稱 | 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碟子湖LNG加氣站 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 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碟子湖LNG加氣站選址于南昌市碟子湖大道公交客運配套中心內。站內設1臺總計60m3的LNG儲罐、LNG加氣采用單槍LNG加氣機2臺、一臺LNG低溫泵、一臺卸車增壓器、一臺調飽和增壓器、一臺EAG加熱器、LNG管道及附件,上述設備成撬設置。屬三級加氣站。 天然氣列入了《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該站2017年進行了換證安全現狀評價,現因延期換證需要進行安全現狀評價。 | |||
評價人員 | 職責 | 姓名 | 職業資格證書編號 | 從業登記 編號 |
項目負責人 | 聶潤蓀 | 1100000000201786 | 014606 | |
項目組成員 | 翁 梁 | 0800000000101615 | 04009 | |
占興旺 | 1600000000300223 | 029716 | ||
聶潤蓀 | 1100000000201786 | 014606 | ||
報告編制人 | 聶潤蓀 | 1100000000201786 | 014606 | |
占興旺 | 1600000000300223 | 029716 | ||
報告審核人 | 邱國強 | 1700000000200904 | 022186 | |
過程控制人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技術負責人 | 應宏 | 1600000000101630 | 001630 | |
發現的問題及安全對策措施 | 序號存在問題及整改意見整改落實情況檢查結果 1運行間控制柜前未墊絕緣橡膠板 運行間控制柜前已墊絕緣橡膠板 符合要求 2加強現場管理,指定專人引導進站車輛,維持站內交通安全軼序;已明確專人引導進站車輛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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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 | 1、該加氣站布置經有關部審批符合城市建設規劃、消防、安全設施基本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2、該站符合安全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安全管理體系能夠滿足生產運行的需要。該加氣站能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認真落實本報告書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建議,項目的危險、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 綜合結論:根據對該加氣站現場檢查做出的評價分析以及該加氣站對存在安全問題整改落實情況,該加氣站符合燃氣經營安全的基本條件。 | |||
現場工作時間 | 2020.5.14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0.6.3 | |
現場參加人員 | 聶潤蓀,企業(鄧茂生) | |||
現場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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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評價單位 信息反饋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