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聯柏科技有限公司年產2000噸嘧啶呋喃酮、1500噸2,6-二氟苯甲酰胺、1500噸2-氯-5-氯甲基噻唑建設項目安全條件評價報告
評價報告名稱 | 江西聯柏科技有限公司年產2000噸嘧啶呋喃酮、1500噸2,6-二氟苯甲酰胺、1500噸2-氯-5-氯甲基噻唑建設項目安全條件評價報告 | |||
項目 簡介 | 江西聯柏科技有限公司主營有機中間體、化工基礎原料及原料藥的研發、生產、加工、銷售,行業屬于化學品原料藥制造(C2610)。公司坐落于萬年縣,廠址位于江西省上饒市萬年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鳳巢工業園。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24日,并在萬年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注冊,注冊資金1000萬元,證照編號:112920028401。公司由李丁武等投資人與河北威遠生化農藥有限公司共同出資建設。 公司法人代表:李丁武,總占地面積66666.68m2(100畝),總投資3965萬元人民幣,項目擬定員100人。 公司實行總經理負責制,下設安環、行政、營銷、供應、財務、生產技術等部門。公司建立有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及售后服務體系,對用戶反饋的信息能及時準確的進行處理。公司擁有多名化工生產方面經驗豐富的專業人才。公司以科技造福人類為品牌理念,以誠實守信、共創共贏的服務理念,為廣大合作者解決生產后顧之憂。公司執行現代化企業管理制度及ISO質量管理體系。堅持以產品為關注點,以質量求生存,以質量求效益,以效益求發展,追求產品質量永無止境,滿足客戶需求是公司的目標。 該項目于2018年4月4日在萬年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備案(備案項目統一代號:2017-361129-26-03-024607)。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版)》(2019年10月30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改地區規〔2019〕1683號)),該項目不屬于淘汰、限制類,符合國家產業結構政策。 根據萬年縣發改委項目備案通知書《江西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2017-361129-26-03-024607)、江西聯柏科技有限公司與江西贛昌安全生產科技服務有限公司簽訂的安全評價委托書和技術服務合同,以及《江西聯柏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500噸嘧啶呋喃酮、1500噸2,6-二氟苯甲酰胺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江西聯柏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500噸嘧啶呋喃酮、1500噸2.6二氟苯甲酰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確定本次安全條件評價的范圍為年產1500噸嘧啶呋喃酮、1500噸2,6-二氯苯甲酰胺建設項目生產區域的選址和總平面布置、生產裝置、儲存場所、消防、公用工程及輔助設施(主要包括供配電、空壓制氮、冷凍、通訊、自控、給排水、通風)等。其立項備案中的年產1500噸2-氯-5-氯甲基噻唑不在本次評價范圍內,企業留待以后建設,年產2000噸嘧啶呋喃酮中其余500噸/年的產能留待以后擴建。 該項目積極采用國內外先進、成熟的工藝設備及經濟、合理的生產工藝,確保產品質量,項目達產后,產品水平達到國際同類產品先進水平。工藝設計和生產監控廣泛采用計算機技術,提高工藝的合理性、經濟性和生產過程的自動化程度。項目完成后,工藝水平可達到國內同行業先進水平。按照國家有關技術政策,盡量采用國內先進、成熟的高效節能設備,并引進國外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生產設備,以提高工效、節約能源、保證產品質量。設計過程中充分考慮了加工的工藝性及精度等因素,采用成熟的工藝。吸收國內外先進的管理方法和經驗,提高管理水平,加強計算機在企業管理方面的應用。實行人員上崗培訓、定期考核制度,保證各崗位工作人員能夠適應不斷提高的工藝裝備水平及管理水平的要求。 該項目所需原輔料和包裝材料等皆有長期供貨單位,供應有保障,廠區自然條件、地理位置、交通運輸和當地施工協作條件對該項目建設都是有利的。廠區周圍環境較好,不會對項目造成污染,該項目通過加強三廢治理,注重防火、防爆、防腐、防噪聲等措施,不會對廠區周圍造成影響。 該項目涉及的原料有鄰氯苯乙腈、氫氧化鈉、8-羥基喹啉銅、苯并呋喃酮、甲苯、對甲基苯磺酸、鹽酸、碳酸氫鈉、4,6-二羥基嘧啶、三氯氧磷、4,6-二氯嘧啶、二氯乙烷、N,N-二甲基苯胺、原甲酸三甲酯、醋酐、甲醇、甲醇鈉、硫酸氫鉀、2,6-二氯苯腈、氟化鉀、四苯基溴化磷、N,N-二甲基甲酰胺、35%雙氧水、柴油;中間產物有氯化鈉、氨水、磷酸、3-(α-甲氧基)亞甲基苯并呋喃酮、氯化氫(鹽酸)、4,6-二氯嘧啶、2,6-二氟苯腈、氧氣、2,6-二氯苯甲酰胺、4-氯-6-甲氧基嘧啶;中間體有鄰氯苯乙酸、鄰羥基苯乙酸、苯并呋喃-2(3H)-酮(以下簡稱苯并呋喃酮)、2,6-二氟苯甲酰胺、4,6-二氯嘧啶;副產品有氯化鉀、醋酸甲酯;產品有嘧啶呋喃酮、2,6-二氟苯甲酰胺。其中氫氧化鈉、甲苯、鹽酸、三氯氧磷、二氯乙烷、N,N-二甲基苯胺、原甲酸三甲酯、醋酐、甲醇、甲醇鈉、硫酸氫鉀、氟化鉀、N,N-二甲基甲酰胺(DMF)、35%雙氧水、氨、磷酸、氯化氫、醋酸甲酯、柴油等屬于危險化學品。項目涉及甲醇、甲苯、N,N-二甲基甲酰胺(DMF)、二氯乙烷等危險化學品的回收套用,副產品醋酸甲酯是危險化學品,所以該項目企業屬于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該建設項目屬于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根據《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1年第41號,2015年第79號令修改)的要求,項目單位需辦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 根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3號)和《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5號,2015年第79號令修改)及《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的要求,新、改、擴建項目必須進行安全評價,以確保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保證工程項目在勞動安全衛生方面符合國家及行業有關的標準和法規。 受江西聯柏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贛昌安全生產科技服務有限公司承擔了其年產1500噸嘧啶呋喃酮、1500噸2,6-二氟苯甲酰胺建設項目的安全條件評價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組成項目安全評價組,于2018年8月到建設單位收集有關資料,對擬建現場進行勘察。對委托方提供的資料進行認真分析,運用安全系統工程原理和評價方法,對工程可能出現的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分析和定性、定量評價,在此基礎上,按照《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5號,2015年第79號令修改)的要求,依據《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安全預評價導則》(AQ8002-2007)的要求,編制本評價報告。 | |||
評價 人員 | 職責 | 姓名 | 職業資格證書編號 | 從業登記編號 |
項目負責人 | 李佐仁 | 1800000000201141 | 034397 | |
項目組成員 | 翁 梁 | 0800000000101615 | 004009 | |
報告編制人 | 李佐仁 | 1800000000201141 | 034397 | |
報告審核人 | 邱國強 | 1700000000200904 | 022186 | |
過程控制人 | 聶潤蓀 | 1100000000201786 | 014606 | |
技術負責人 | 應 宏 | 0800000000101630 | 001630 | |
發現的問題及安全對策措施 | ||||
評價 結論 | 1 主要危險、有害因素辨識結果簡述 1)危險、有害因素辨識結果 通過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可知,該項目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中毒窒息、觸電、機械傷害、車輛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淹溺、高(低)溫灼燙、腐蝕(化學)灼傷及有毒物質、噪聲、高溫、粉塵等。項目的主要危險因素是火災、爆炸、中毒窒息,該項目初步設計時應重點關注本評價報告在防火、防爆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 2)危險化學品辨識結果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190號)進行辨識,該項目中的化學品三氯氧磷屬監控化學品名錄。 依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5號)及附表規定進行辨識,該項目中的化學品醋酐屬第二類易制毒化學品,甲苯、鹽酸屬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 依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進行辨識,該項目中的化學品未列入劇毒化學品名錄。 依據《高毒物品目錄》(衛法監發[2003]142號)進行辨識,該項目中的化學品氟化鉀、副產物氨屬高毒物品。 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經辨識,該項目中的化學品35%雙氧水屬2 類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及《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的規定,該項目中的甲醇、甲苯列入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目錄。企業應根據實際生產情況,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的要求,加強對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的監管。 3)危險化工工藝辨識結果 依據《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及《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3號)的要求,該建設項目產品合成生產工藝,其中涉及氯化、氟化、氧化危險工藝。建設項目應嚴格執行國家安監總局《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安全控制要求、重點監控參數及推薦的控制方案》(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的要求。 根據《關于開展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進行辨識,該項目各單元危險化學品未構成重大危險源。 2 主要單元評價結果 1)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6年3月25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36號修正)的規定,該項目的開發符合當前國家的產業政策,受到國家的支持。該項目2018年4月4日由萬年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備案,備案項目統一代碼:2017-361129-26-03-024607;該項目擬建廠址位于江西省上饒市萬年縣鳳巢園區,屬于規劃的化工用地。 因此,該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當地政府規劃。 2)廠址選擇符合工業布局和城市規劃的要求,廠址具有滿足生產、消防及生活及發展規劃所必需的水源和電源,符合《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GB50187-2012)要求。該項目對周邊環境的防護距離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相關的要求及衛生防護距離。該范圍內無《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591號令,645號令修正)中規定的居民區、商業中心、公園等人口密集區域等八類區域。 通過分析計算,若產生突發火災、爆炸、中毒事故,則對北側(擬建陶瓷廠)和南側(已建力豪化工)的其他企業可能產生一定的影響,建設項目對周邊環境產生的影響較小。 擬建廠址的周邊大多為園區工業用地和荒山,周邊環境對該建設項目影響不大。 3)車間四周設有通道,形成環形,并相互連接;生產裝置、儲存設施等獨立設置,分區明確、合理;各建(構)筑物耐火等級、建筑結構符合相關安全標準、規范的要求; 擬建項目的總平面布置基本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4)該建設項目無國家明令淘汰的工藝和設備,采用的工藝技術、生產設備設施成熟,國內有成功運行的先例,工程風險相對較小。 5)預先危險分析表明多數單元的風險等級為Ⅱ~Ⅲ級,屬于安全的或中度風險。但是氯化、氟化、氧化車間、罐區的火災、爆炸危險的危險等級為Ⅲ,必須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6)危險度評價結果:204罐區危險分值17,屬于高度危險;101車間、102車間、 103車間、104車間、208乙類倉庫危險分值處于11~15分,屬于中度危險;其余單元危險分值均在10分或以下,屬于低度危險。 7)該項目101、102車間均構成四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8)罐區重大事故后果計算分析 采用“池火事故后果預測”其結果:甲醇儲罐發生泄漏,一旦形成池火火災時,距離池火中心4.14m以內的人員如果在1分鐘內不能及時撤出將失去生命,財產將遭受全部損壞;距離池火中心5.08m處的所有木質設施將燃燒,人員會受到嚴重傷害;距離池火中心7.18m處的塑料管道和塑料用具熔化,人員會受到嚴重傷害;距離池火12.69m遠的設備設施才安全;而人員則要距離池火20.06m以遠處才有安全。 9)外部安全防護距離 經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的風險分析軟件計算得出: 定量計算結果:高敏感防護目標、重要防護目標、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一類防護目標(<3′10-7)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130m。 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二類防護目標(<3′10-6)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112m。 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三類防護目標(<1′10-5)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25m。 該項目在外部安全防護距離范圍內為無高敏感場所(如學校、醫院、幼兒園、養老院等)、重要目標(如黨政機關、軍事管理區、文物保護單位等)、特殊高密度場所(如大型體育場、大型交通樞紐等)和居住類高密度場所(如居民區、賓館、度假村等);公眾聚集類高密度場所(如辦公場所、商場、飯店、娛樂場所等);低密度人員場所(單個或少量暴露人員)。 根據分析軟件導出社會風險圖線,該項目社會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內。 10)該項目使用的原料中甲醇、甲苯等屬于危險化學品,產品嘧啶呋喃酮、2,6-二氟苯甲酰胺和副產品氯化鉀不屬于危險化學品,中間產品苯并呋喃酮、4,6-二氯嘧啶等不屬于危險化學品,項目中甲醇、甲苯、N,N-二甲基苯胺、二氯乙烷等溶劑蒸餾回收套用,副產品乙酸甲酯屬危險化學品,需要辦理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 11)項目應重點防范的重大危險、有害因素: (1)該項目生產過程涉及國家安監總局公布的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甲醇、甲苯;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工藝氯化、氟化、氧化工藝。 (2)該項目危險化學品未構成重大危險源,火災、爆炸、中毒、窒息是該項目的主要危險因素。 (3)該項目應重點防范的重大危險因素有火災、爆炸(化學爆炸、物理爆炸及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燙等。 12)該項目建成后,應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危險化學品企業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的實施意見》,企業要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要具備相對獨立職能。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不少于企業員工總數的2%,要具備化工或安全管理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有從事化工生產相關工作3年以上經歷,取得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書。《國家安監局186號文》。 13)安全條件的評價結果 (1)江西聯柏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500噸嘧啶呋喃酮、1500噸2,6-二氟苯甲酰胺建設項目擬建于江西省上饒市萬年縣鳳巢園區,該項目為新建工程,擬建廠址周邊大多為園區用地,該項目安全防護距離內無珍稀保護物種和名勝古跡、無民用居住區。 企業與周邊企業之間間距滿足《建筑防火設計規范》的要求;項目及周邊沒有壓覆礦產資源;項目周邊無河流、基本農田保護區、畜牧區、漁業水域和種子、種畜、水產苗種生產基地;項目周邊1000m范圍內無湖泊、風景名勝區和自然保護區。項目周邊無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項目周邊無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予以保護的其他區域;該項目符合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化工企業安全衛生設計規定》、《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化工企業總圖運輸設計規范》等相關標準要求的要求。 (2)主要生產裝置、設施平面布置符合《化工企業總圖運輸設計規范》、《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 (3)該項目建成投產后正常運行時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影響。 (4)該項目正常情況下周邊生產、經營活動和居民生活情況不會對該項目產生影響。 (5)該項目正常情況下自然條件不會對該項目產生影響。 14)項目建成或實施后安全運行可靠性評價結論 (1)該項目為新建項目,擬采用工藝流程在國內外均有設計制造成功的先例,其技術方案是安全、可靠的。 (2)該項目生產過程中的主要的參數集中到集中控制室,由DCS控制系統進行(智能顯示儀表)顯示和控制,其他參數及設定值不需經常調整的參數,采用就地顯示和調節,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3)擬采用的技術及設備較先進、工藝合理、設備設施安全可靠(依據對該項目擬采用的技術、設備、工藝與國內外技術的對比及該項目主要技術、工藝或者方式和裝置、設備、設施的安全可靠性分析);擬采用的配套及輔助工程滿足該項目所需要的安全可靠性的要求。 3 安全評價結論 綜上所述,江西聯柏科技有限公司年產2000噸嘧啶呋喃酮、1500噸2,6-二氟苯甲酰胺、1500噸2-氯-5-氯甲基噻唑建設項目在以后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建設施工、安裝調試及生產運行中,如能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認真落實該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納本報告中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真正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工程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風險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圍內。項目的安全有一定保障。項目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標準和滿足《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安監總局第45號令)等的相關要求,項目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內,具有一定的本質安全水平,該建設項目從安全方面分析可行。 | |||
現場工作時間 | 2019.07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0.01.17 | |
現場參加人員 | 李佐仁 | |||
現場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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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評價單位 信息反饋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