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調整一批 安全生產行政權力事項的通知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文件
贛應急字〔2019〕157號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調整一批
安全生產行政權力事項的通知
各設區市及省直管試點縣(市)應急管理局、行政審批局,贛江新區社會事務局,廳機關各處室、廳屬各單位:
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權力事項的決定》(贛府發〔2019〕22號)要求,將省應急管理廳實施的2項行政權力事項下放至設區市應急管理局。為貫徹落實省政府文件精神,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準確掌握下放行政權力事項內容。2項下放的行政權力事項為:1.將除黑火藥、AB類煙花外(即引火線、爆竹、CD級類煙花、國儲退役單基粉)的煙花爆竹生產加工企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下放至宜春市、萍鄉市應急管理局;2.將中央管理的總公司省級總部其所屬單位應急預案以及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中涉及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應急預案備案下放至設區市應急管理局。對下放權力事項內容,要加大宣傳力度,做好審管聯動,強化政策解讀,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二、切實做好銜接和指導工作。對2項決定下放的事項,省廳相關處室和單位要做好銜接工作,指導各設區市應急管理局承接好下放事項的實施工作。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監管處要加強指導宜春市、萍鄉市應急管理局有關煙花爆竹建設項目安全設計審查工作;各有關處室要加強指導市局應急預案備案審查工作;政策法規處要及時調整省廳行政權力事項清單,并協調更新省廳官網和省政務服務網權力事項目錄。省廳原已受理的下放權力事項,根據便民原則由省廳繼續辦理,自文件下發日其不再受理新的申請,并加強對各地實施下放行政權力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三、認真承接下放行政權力事項。要將下放行政權力納入本單位權力事項清單統籌安排,嚴格法定許可和備案范圍;要優化審批和備案程序,實行“一個窗口對外”和“一站式”服務,并嚴格執行一次告知、限時辦結和公示公開,努力提高審批效率、簡化審批程序,著力為申請人提供優質服務。根據各地集中行政審批權改革,下放權力事項由行政審批部門實施的,請實施部門及時報省廳政策法規處備案。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
2019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