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開展《職業病防治法》知識競賽活動的通知
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江西省總工會
贛安監管政法字〔2012〕255號 --------------------------------------- 轉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開展《職業病防治法》知識競賽活動的通知
各設區市安監局、總工會、有關省屬企業: 現將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開展<職業病防治法>知識競賽活動的通知》(安監總廳政法〔2012〕94號,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請按照《通知》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加強組織領導,認真組織參與,確保取得實效。 各參賽單位請于2012年9月20日前將本單位的答題卡收集后統一郵寄至全國競賽組委會辦公室。
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江西省總工會 2012年8月29日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 關于開展《職業病防治法》知識競賽活動的通知 安監總廳政法〔2012〕9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總工會, 有關中央企業: 按照中宣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公安部、國家廣電總局、全國總工會、團中央、全國婦聯《關于開展2012年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的通知》(安監總政法〔2012〕30號)有關要求,為更好地宣傳普及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法》知識,努力營造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輿論氛圍,定于2012年7月下旬至10月開展《職業病防治法》知識競賽活動(以下簡稱競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競賽組委會 本次競賽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和中華全國總工會共同主辦,中國職業安全健康協會、工人日報社和中工網承辦。為保證本次競賽的順利進行,本次競賽設立組委會,組委會設置如下: 主 任: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副局長 楊元元 全國總工會副主席 張鳴起 副主任:中國職業安全健康協會理事長 張寶明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黃毅 成 員: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策法規司司長 支同祥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職業健康司司長 高世民 全國總工會勞動保護部部長 王俊治 中國職業安全健康協會副理事長 白海金 工人日報社社長兼總編輯 孫德宏 競賽組委會辦公室設在工人日報社。 二、競賽活動形式 競賽試題選自新修訂的《職業病防治法》以及《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辦法》、《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將刊登在2012年7月28日出版的《工人日報》上,并同時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站(www.chinasafety.gov.cn)、中工網(www.workercn.cn)和中國職業安全健康協會網站(www.cosha.org.cn)公布;中工網啟動競賽專區頁面。競賽活動自刊登之日起至2012年9月20日(郵寄答卷以郵戳日期為準)截止;由競賽組委會篩選出答案全部正確的答卷入圍,并在公證處監督下隨機抽獎。 三、競賽獎項及獎勵方式 本次競賽設個人獎、優勝單位獎、優秀組織獎。所有獲獎名單將公布在2012年10月出版的《工人日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站、中工網及中國職業安全健康協會網站上。2012年10月份將舉行頒獎儀式。 (一)個人獎。從所有正確答卷中抽取確定。設一等獎10名,每人獎品價值3000元;二等獎20名,獎品價值1000元;三等獎50名,獎品價值500元;紀念獎100名,獎品價值100元。 (二)優勝單位獎。根據參賽單位組織參賽情況及參賽人員答卷的綜合成績、參賽人數評選確定。 (三)優秀組織獎。從優勝單位中評選。 四、其他要求 (一)各單位要按照知識競賽活動的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安全生產月”活動實際,層層動員,把開展知識競賽活動作為培育企業文化和職業健康理念的有效載體,并與普及職業衛生知識和《職業病防治法》宣貫等工作有機結合,全員參與,切實抓緊抓好,確保取得實效。 (二)請各參賽單位將本單位的答題卡(答題具體要求見試卷)收集后統一寄至競賽組委會辦公室(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安德路甲61號工人日報社305室收,郵編:100718)。 聯系人:秦學惠、王迪、陳婷 電話:010-84051047、84151337、84151339 傳真:010-84110152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 2012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