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委會關于組織開展全省安全生產督查的通知
江西省發電
發電單位 江西省安全生產委員會 簽批蓋章:張桃生
等級 特提·明電 贛安明電 〔2012〕17號 贛機發 號 |
江西省安委會關于組織開展全省安全生產督查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根據《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開展全國安全生產督查的通知》(安委明電〔2012〕2號)的部署要求,為推動繼續深入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各項重點工作向縱深開展,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促進全省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為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營造安全穩定的環境,經報省政府同意,省安委會決定于9月中旬在全省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督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圍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重點生產經營單位,重點抽查煤礦、非煤礦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高危行業領域。
二、時間安排
9月中旬,各安全生產督查組在地方工作4天左右。具體時間由督查組確定并通知。
三、督查內容
(一)貫徹落實《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實施意見》(贛府發〔2012〕14號)精神,制定落實配套制度措施情況;
(二)貫徹落實《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繼續深入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通知》(贛府廳字〔2012〕62號)精神,深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安全生產標準化和推進安全科技進步、安全培訓和職業衛生監管等工作情況;
(三)貫徹落實《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暫行規定〉的通知》(贛府廳發〔2012〕24號)精神,全面落實政府及部門監管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情況;
(四)貫徹落實《關于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贛府廳明〔2012〕71號)精神,組織開展本地區、本行業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情況;
(五)貫徹落實《省安委會關于切實加強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贛安明電〔2012〕16號)精神,制定并落實黨的十八大期間安全保障措施,加強安全監管監察工作情況;
(六)事故查處結案情況,包括較大事故掛牌督辦和非法違法一般事故、瞞報謊報事故查處跟蹤督辦制度落實以及責任追究情況。
四、分組安排
在各地自查的基礎上,省安委會組織11個由廳級干部帶隊的督查組,分赴全省各地開展督查。具體安排如下:
第一組:督查南昌市,由省安監局牽頭負責;
第二組:督查九江市,由省交通運輸廳牽頭負責;
第三組:督查景德鎮市,由省煤炭行辦牽頭負責;
第四組:督查萍鄉市,由江西煤監局牽頭負責;
第五組:督查新余市,由省國防科工辦牽頭負責;
第六組:督查鷹潭市,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牽頭負責;
第七組:督查贛州市,由省國土資源廳牽頭負責;
第八組:督查宜春市,由省質監局牽頭負責;
第九組:督查上饒市,由省公安廳牽頭負責;
第十組:督查吉安市,由省工信委牽頭負責;
第十一組:督查撫州市,由省公安消防總隊牽頭負責;
五、有關要求
(一)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此次安全生產督查工作,并參照本通知要求,認真組織開展本地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督查檢查活動。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積極配合督查組做好相關工作。
(二)督查組要深入基層、深入一線、深入企業,嚴肅認真地開展督查活動,并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輕車簡從,廉潔自律。
(三)督查結束后,各督查組要向地方人民政府反饋督查情況,并形成督查總結報告,于9月24日前報送省安委會辦公室,聯系電話:0791-85257022,郵箱:cb jxsafety.gov.cn。
江西省安全生產委員會
201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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