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關于開展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評估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區(qū))應急管理局,贛江新區(qū)應急管理局,各有關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
為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進一步加強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的監(jiān)督管理,規(guī)范服務行為,提升服務質量和水平,經研究決定,對在贛從業(yè)的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開展評估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估時間和方式
(一)評估時間: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
(二)評估方式:主要采取調閱報告資料、核查企業(yè)現場、召開座談會等方式開展評估工作。
二、評估內容
以機構資質保持、體系運行、過程控制執(zhí)行、機制制度履行、服務行為質量、接受行政處罰和投訴舉報等情況為重點展開,重點檢查機構2020年以來的法定安全評價、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報告。外省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不做資質保持情況評估。
(一)機構資質保持情況主要評估機構資格、條件、人員、設施、設備、場所、環(huán)境等內容。
(二)管理體系運行情況主要評估機構的方針、目標,內部人員崗位職責、文件和檔案管理、教育培訓、執(zhí)業(yè)行為管理等規(guī)章制度、服務程序文件和記錄等內容。
(三)過程控制執(zhí)行情況主要評估合同簽訂、項目實施記錄、現場勘驗、內部審核等情況,以及現場圖像影像等證明資料及時歸檔、妥善保管、數據來源可追溯等內容。
(四)機制制度履行情況主要評估承接范圍合法合規(guī)審查、告知承諾履行等規(guī)章制度等體系實施、運行改進等內容。
(五)服務行為質量情況主要評估出具的技術報告客觀一致性、規(guī)范完整性以及合法準確性等內容。
(六)接受行政處罰和投訴舉報主要評估各機構接受各級檢查后問題整改情況,以及受投訴舉報處理情況等內容。
(七)建立并實施服務公開和報告公開制度。
(八)其他需要評估的內容。
三、評估安排
從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5月)。省應急廳制定印發(fā)關于開展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評估工作的通知,對全省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評估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二)集中評估(5月至10月)。省應急廳委托省應急管理科學研究院組成評估工作組,按照評估內容要求對在贛從業(yè)的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開展評估工作。
(三)驗收評估(11月至12月)。省應急廳對機構評估工作進行全面驗收,視情況對問題機構約談、督辦、通報。各問題機構深刻剖析問題,認真整改問題。
四、相關要求
(一)在贛從業(yè)的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要配合好評估工作,將2020年以來的業(yè)務表、報告等材料整理好備查。
(二)評估工作組應制定評估方案和評估標準,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疫情防控有關規(guī)定,認真細致地開展評估工作,于11月15日前向省應急廳提交評估報告。
(三)各市、縣(區(qū))應急局要配合做好評估工作,發(fā)揮屬地監(jiān)管職責,對評估工作組反饋的機構、生產經營單位、專業(yè)技術人員存在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依法依規(guī)進行處罰。
聯系人及電話:饒貴仕0791-83761112,吳振東0791-85257019。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
2022年5月7日